出口货物明细单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2011-01-24 15:59:15 字体放大:  

外贸既然有双方不见面,交货和收钱的周期长,路途遥远,量大金额高、中间环节多等特点,自然风险也会比较大,一旦出问题损失也大。为此,几百年来国际贸易行业也相应地制定了贸易惯例与协定,包括货物的国际通行质量标准,价格计算,买卖双方责任与权力等,以期最大程度地保障贸易秩序。同时,银行业、国际货运业、保险业等也有非常成熟完善的协同操作。

但是,还存在一个重要的问题----大批量货物的运输和仓储费用不菲。从工厂出运到客户收货,中间牵涉的环节很多,货主不可能从头到尾监督保管。特别是国际贸易中多为层层转手,批次倒卖,如果都是实物交接,不但大大增加了运输和仓库的费用,更加大了货物在装卸途中的损耗。最好办法,就是简化实物转运的过程,让货物只经过工厂----装货码头仓库----卸货码头仓库----客户这四道环节。于是,演化出了最优化、最高效,同时也是外贸最大的关键点:单证交易。

外贸关键秘密之一:单证交易

所谓单证交易,就是用一套单证文件来代表货物。交易以这套单证为对象,谁拿到了这套单证,谁就是货物的主人。这样一来,货物尽量不动,单证则任意买卖转手,由单证的持有者决定何时以及如何最终处理货物。这套单证,通常包括几个核心文件:

1. 提单(即提货单Bill of loading,缩写为B/L)

2. 发票(Invoice)

与普通发票的概念不同,外贸中的"发票"指的是自己制作的列明该货物名称、数量

和价格的一份署名文件。

3. 装箱单(Packing List)

自己制作的列明该批货物体积重量及包装情况的一份署名文件。

4. 其他说明货物情况的文件,如证明货物品质的检验证书,证明产地的产地证书等。

全套单证中,以提单最为重要,因为它是货物的所有权证明----是具备国际公认的法律效力的物权证明。发票和装箱单可以自己缮制。其他检验证书、产地证书等等则根据货物的特性和买家的要求,由相应的国家机构如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等,或双方认可的组织机构如民间检验公司,货运公司等出具。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外贸操作员经手买卖的不是一堆堆的物品,而是一叠纸片。因此一个外贸业务员完成一笔交易,而自始至终没有见过货物的模样,一点也不奇怪----他只需谨慎处理好那叠纸片即可。我们不难设想,因为贸易多数时候是凭单据而不是实物交易,因此即使货物本身完美无缺,而单证有瑕疵----比如数据上的错误缺少一份相关证明文件等----则很可能导致交易失败。反过来,即使货物有问题,而单证齐全,仍可以初期顺利交易。当然,这带来了一些风险,比如伪造单证进行欺诈。不过欺诈本身在世界各国都是犯罪行为,自有相应的追究措施。

总之,单据在外贸中的作用是决定性的。建立起"外贸实际上就是买卖一套单据"的概念,对于理解国际贸易中很多特殊的、专业性的操作非常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