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1年报关员资格考试将于6月1日起开始报名,今年的考试教材有所改动,为使考生更好的复习备考精品学习网整理了2011年报关员考试教材内容变动总结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能够帮助您顺利通过考试。
2011年报关员考试教材内容变动总结(6)
第四章 进出口商品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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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的海关归类
五、商品归类决定
海关总署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进出口货物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商品归类决定。进出口相同货物,应该适用相同的商品归类决定。
商品归类决定由海关总署对外公布。
作出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商品归类决定失效的,应当由海关总署对外公布。、
海关总署发现商品归类决定存在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撤销。撤销商品归类决定的,应当由海关总署对外公布。被撤销的商品归类决定自撤销之日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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