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便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暂行办法》的执行和操作,经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商业银行协商,制订了该办法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扣缴税款通知书(二)
关扣缴通字〔 〕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我关决定将 在你单位的账户名: 账号: )存款 元(币种: 小写金额: )扣缴为税款,税款滞纳金 元(小写金额: )一并执行,两项合计 元(小写金额: )。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将上述款项划拨至指定账户(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
关长:
(关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