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便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暂行办法》的执行和操作,经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商业银行协商,制订了该办法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暂停支付通知书
关暂通字〔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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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我关决定对 在你单位的存款采取税收保全措施。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对其账户: 账号: 中存款 元(币种: 小写金额: 及其利息)予以暂停支付。
若暂停支付截至日后你行未收到海关继续暂停支付通知,被暂停支付的款项将自动解除保全措施。
关长:
(关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