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检员证、报检员章遗失或损毁了如何申请补发

2012-02-20 16:43:07 字体放大:  

【编者按】本文主要介绍有关报检员证、报检员章遗失或损毁了怎么申请补发,供大家参考。

报检员对报检员证遗失、损毁的,可以随时申请补发。

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1、《报检员证补发申请表》,见“注册申请相关表格样式”栏目,粗线以上部分由申请人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3、2寸彩色证件照2张(分别用于申请表和证书);

4、报检员证丢失的应提交登报声明的证明(要求刊登在《国门时报》上,《国门时报》受理电话是:010-64194025)

5、报检员证损毁的应交回原证。

以上资料由申请人提交到管辖所属企业的检验检疫机构,对审核合格的予以补发。

所补发的《报检员证》编号和初次发证日期不变,原记分记录继续有效;未补发《报检员证》前,报检员不得办理报检业务。

报检员章遗失或损毁的,应向原发证检验检疫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审核同意后到原定点刻章店补刻印章,并将补刻的印章印模交于原发证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方可使用补刻的报检员章。

报检员应对报检员章的使用负完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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