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断题
1.在国际上有关贸易术语的惯例有三种,即:《海牙规则》、《堡规则》和〈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
2.根据《UCP500》信用证未清楚地表明:“可撤销”或“不可撤销”,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T
3.追索(Recourse):是指汇票等票据遭到拒付时,持票人要求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承兑人或其他的汇票人清偿汇票金额及有关费用的行为。T
4.在CFR条件下,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必须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卖方不能以风险在船舷已转移为由免除责任。T
5.出口公司在收到对方开出的信用证后,应严格按照信用证的有关条款进行发货、装运、制单结汇。不管发生什么情况,都无权要求开证行修改信用证。F
6.如果合同和信用证中均未规定具体唛头,则填写发票时,“唛头”一栏可以空白不填。F
7.在进口贸易中,我方对外开证时,一般不主动开出“可转让信用证”,以免被动。T
8.一张商业汇票上的收款人是:“仅付给ABC有限公司“(Pay to ABC Co.,Ltd. Only),这种汇票不能转让9.根据《UCP500》,对开信用证的第一张信用证和第二张信用证的金额,既可相等,也可以不相等。T
10.按CIF术语成交,尽管价格中包括至指定目的港的运费和保险费,但卖方不承担货物必然到达目的港的责任。T
11.D/A方式下既可以使用即期汇票也可以使用远期汇票,但只能是商业汇票。F
12.出口交易中采用D/P方式,出口人投保了“卖方利益险”,货物安全到达目的港,但遭到进口人的拒付,出口人即可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F
13.对外已签合同的进口货物,在显示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尚未进口的,则可到原发证机构申请进口许可证的展期。T
14.根据《UCP500》,信用证项下单据应在信用证效期和交单期内向银行提交。如果信用证对交单期未作规定,则交单期不得迟于运输单据日期后的15天,并且不得迟于信用证的效期。F
15.根据《INCOTERMS2000》,在FAS贸易术语下,如买方所派的船不能靠岸,则卖方只要将货物装上驳船即可。F
16.根据《UCP500》,在交易磋商中,当一方发盘,另一方作出有效的接受后,合同即告示成立。T
17.不清洁提单是指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对货物的包装等状况加注不良批注的提单。T
18.提单的收货人栏在填写“To order of shipper”内容情况下,提单应经背书才能转让。T
19.从美国或美洲地区国家采用FOB进口货物时,装运港名称前,一定要加上“船”(Vessel)字。T
20.保兑信用证中的保兑信用证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T
21.对出口商而言,通常采用D/A30天比采用D/P30天风险要大。T
22.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无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F
23.保险单出具后,如需要补充或变更保险内容,保险公司可根据投保人的请求出具修改保险内容的凭证,该项凭证称为批单。T
24.按国际保险市场惯例,保险单与保险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T
25.海运提单的签发日期应早于保险单的签发日期。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