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2年报关员考试考点:出口监管仓库 |
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有:
(1)一般贸易出口货物;
(2)加工贸易出口货物;
(3)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转入的出口货物;
(4)其他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
出口监管仓库不得存放下列货物:
(1)国家禁止进出境货物;
(2)未经批准的国家限制进出境货物;
(3)海关规定不得存放的货物。
出口监管仓库设立应当符合区域物流发展和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布局的要求,符合国家土地管理、规划、交通、消防、安全、环保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和仓储经营权;
(3)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具有专门仓储货物的场所,其中“出口配送型”仓库的面积不得低千5000平方米,国内结转型仓库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
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货物的储存期限为6个月。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储存期限,应在到期之前向主管海关申请延期,经海关批准可以延长,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