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1年外销员资格考试指南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定于9月24日至25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9月24日 上午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下午2:00-5: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9月25日 上午8:30开始 外经贸外语口试(从业,英、俄、日、法,每人10分钟)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专业知识》、《外经贸综合业务》3个科目试题题型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外经贸外语笔试》科目为主观题。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试卷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
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或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和征订考试用书、网上交考试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5月26日至6月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88396652(传真)。报名入口>>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照片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6月8至10日,按属地原则到设区的市(含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外经贸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联系电话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报考国际商务师的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提交有效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含)以上的成绩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报考外销员的人员,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能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重考人员,只需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和原准考证(或成绩单)。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市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有效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含)以上的成绩通知单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务必于6月17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特快专递寄送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6月29日至7月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9月21日至2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
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外经贸部门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名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外经贸外语口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地的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送报名材料等费用,按每人20元的标准由省拨给。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
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工作由省商务厅负责,具体由省外经贸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培训坚持考生自愿、对考生负责的原则。有关考前培训及教材征订详情见附件。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外经贸部门要高度重视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职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