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2012年太原市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9时-3月15日24时。
二、现场确认
(一)时间
2012年3月16日—4月6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二)地点
太原市卫生局院内(太原市漪汾街望景路5号)。
(三)需提交的材料
1、考生签字确认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核查的学历证明);
4、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5、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医确有专长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太原市卫生局颁发的确有专长证书。
(四)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2011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证明;
2、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
3、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获取资格后保证在该单位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
注: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当在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中选择“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的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五)根据有关要求,参加军事医学考试的考生将统一安排在厅直考点报名考试,太原考点不再安排军事医学考生的考试。
(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集中办理审核,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今年省厅复审报名资料时将审核考生毕业证原件,复审结束后,市卫生局将统一退换考生毕业证原件。请考生于2012年4月23日-25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收费票据到太原市卫生局院内领取毕业证原件。
三、考试时间
1、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2年7月1日—15日。
考生于2012年6月15日后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 自行打印实践技能准考证。
2、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9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及乡镇执业助理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考生于2012年9月初登录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 自行打印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
四、成绩查询及交费
1、考生于2012年7月下旬到太原市卫生局查询实践技能成绩成绩,于2012年12月中旬,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医学综合笔试成绩。
2、实践技能考试费:150元/人;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费:执业医师15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13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