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医考字〔2011〕4号
按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安排,2011年全省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将于7月1日—15日进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1、临床、中医类别由各考点负责在本地实践技能考试基地组织实施(乡镇助理医师资格试点考试按类别同期进行)。
省直、省管医疗卫生单位的临床、中医类别考试分别在南昌市卫校、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组织实施。
2、全省口腔、公卫类别采取集中考试的方式,分别在南昌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南昌市福州路49号)和江西省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南昌市顺外路1228号)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
1、临床类别:各考点于7月8日—15日考试;
省直考点于7月2日考试。
2、口腔类别:
7月1日 上午:南昌216人
下午:宜春114人 抚州59人
7月2日 上午:上饶110人 萍乡54人 省直10人
下午:赣州218人
7月3日 上午:九江160人 新余27人
下午:景德镇47人 鹰潭35人 吉安113人
3、公卫类别:
7月2日 上午:南昌37人 景德镇12人 萍乡9人
九江18人 新余6人 鹰潭6人 宜春28人
下午:赣州69人 上饶19人 吉安29人 抚州10人 省直5人
4、中医类别:各考点于7月2日—3日考试;
省直考点于7月9日考试。
三、考试要求
1、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实践技能考试要求、工作流程,组织实施好今年的考试;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密工作,严抓考风考纪,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2、各考点要及时通知考生自行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网址:www.nmec.org.cn),并通知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考,考试时着工作服,戴口罩、帽子。考试时间统一设置为上午8:00,下午13:00。各考点在6月30日前将口腔、公卫类别考生准考证存根交省医考办。
3、今年实践技能考试考务工作发生变化,具体要求按照省医学考试中心下发的《关于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医考字〔2011〕3号)执行。
4、口腔类别考生需携带高速金刚砂车针(以MANI为例:RT13、TR11/TF11、TF22、EX20)、高速钻针(裂钻、小球钻、倒锥钻)。
5、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试点考试要安排相应考试小组专门负责,于考试第一天组织完成。
6、试卷领取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