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关于参加传统医学专长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2-03-07 12:02:46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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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国卫生部令第52号)及《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实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京中医政字[2009]59号),现将2012年北京市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的报名条件

(一)持有北京市户籍证件;

(二)在北京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二、申请报名确有专长考核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持有北京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生临床实践年限证明》(见附件1)

(二)两名以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见附件2);

(三)《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见附件3);

(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A4纸打印);

(五)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

(六)开具《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生临床实践年限证明》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A4纸打印,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七)申请人本人提供其依法从事临床实践五年的证明

三、审核程序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资格考核考试有关规定,申请人持有相关证件,向其依法从事临床实践的医疗机构所在辖区的卫生局提出申请,区县卫生局审核同意后,统一向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呈报申请人材料医学教|育网整理。

四、申请人报名地点及时间

(一)报名地点:朝阳区卫生局医政科113室

(二)报名时间: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三)联系人:区卫生局医政科 陈伯生 邓欣欣

联系电话:65952562 65850838

 

附件.doc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执业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