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河北沧州任丘市教育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2012-05-30 11:57:46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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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河北沧州任丘市教育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为解决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缺员问题,进一步加强全市师资队伍建设,并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计划今年面向代课教师和社会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招聘合同制教师260名,全部充实到乡镇小学、幼儿园,提高基层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招聘范围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经清查核实现在岗在册的代课教师和97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2年毕业生)。

二、招聘名额

按科目分配招聘名额为:小学语文教师29名、小学数学教师29名、小学英语教师40名、小学计算机教师16名、小学音乐教师15名、小学体育教师16名、小学美术教师15名,幼儿教师100名。

三、招聘安置原则

所招聘的260名合同制教师全部充实到乡村基层小学和幼儿园任教。聘用前为代课教师的,如所在学区人员编制未满,聘用后可在原学区缺编学校任教;如所在学区人员编制超编,聘用后将分配到缺编学区的缺编学校任教。其他被聘用人员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分配到缺编学区缺编的小学或幼儿园任教。对不服从分配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安置后5年内不允许跨学区调动。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任丘市地方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

4、学历和资格条件:

小学教师岗位:代课教师需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含)以上学历;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需具备全日制中师(含)以上学历;应往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需具备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上述人员均需具备小学或小学以上教师资格。

幼儿教师岗位:代课教师需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含)以上学历;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需具备全日制中师(含)或幼师(含)以上学历;应往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需具备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上述人员均需具备幼儿园或幼儿园以上教师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尚未被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12年5月24日至6月9日在任丘市电视台、任丘市人事人才网、任丘市教育体育局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20日。代课教师由所在学区统一组织报名,应往届毕业生到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名。报名时需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报考岗位分为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计算机、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和幼儿教师八个类别,每人只限报考一个类别的岗位。

(三)笔试阶段

1、招聘合同制教师首先采取笔试形式,笔试时现场对所有考生逐一拍照,采集照片信息。考试按照报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进行,内容主要包含所报科目同阶段的文化基础知识、教材教法、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等。报考小学教师的含部分初中高中知识,报考幼儿教师的含部分小学及初中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对在册代课教师,按实际教龄测算,每任教一年计教龄分1分,达到或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1分计算,不足6个月按0.5分计算。

3、根据沧政办字[2004]94号文件精神,原为代课教师,1998、1999年考入青县幼师学校学习,2001、2002年毕业后继续任教的在册代课教师,计优惠分5分。

代课教师的笔试阶段成绩为笔试成绩、教龄分、优惠分之和,占总成绩的80%。

(四)面试

根据笔试阶段成绩,按拟聘用人数 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授课、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类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者即可聘用,但不占此次招聘名额。

(五)录取

按总成绩(笔试阶段成绩X80%+面试成绩X2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笔试阶段分数、面试分数、拟招聘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均在每项工作结束后由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任丘市教育体育局进行公示。

在公示拟聘用人员期间出现异议,经复核不合格以及在体检、政审和审档中出现不不合格被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而出现空缺,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任 丘 市 教 育 体 育 局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