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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山东省滨州博兴县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县直高中和镇、办中小学教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
2012年全县教育系统计划招聘教师80名 ,其中县直高中50名,镇、办中小学教师30名。县直高中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镇、办中小学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2年博兴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 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表现好,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年龄在30周岁(1982年 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报考县直高中的,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滨州市户籍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镇、办中小学的,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滨州市户籍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的,户籍不限。今年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可报考。
5、师范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相同的按所学专业报名;所学专业在报考学科中没有的以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为准,报考相近学科;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按相近学科报名;非师范院校毕业生所报学科必须同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一致。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 报名需带证件
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书及学校出具的教师资格证明)。各种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就业推荐书原件报名审核后现场退还报名者)。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名承诺(报名登记表从博兴人才网下载),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考务费每人80元,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费每人7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持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减免手续。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9日--5月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
3、咨询电话:0543-2399023 0543-2323641
4、准考证领取:6月3日凭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领取。
5、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讲课)。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1、 笔试
笔试时间:6月5日,上午 9:00—11:00。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专业考本专业试卷;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考文科综合试卷;计算机专业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笔试时间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我省招募的在滨州服务的博兴生源“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二年(含2010年招募的)考核合格的三年内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2010年“三支一扶”的大学生服务期满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县(区)人保局的考核材料及服务单位的介绍信(上述证明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2008、2009年 “三支一扶”毕业生出具《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村官”毕业生需出具组织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时,同时提供材料的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县监察局、人保局审核确认,在博兴人才网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学科讲课人员名单。县直高中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镇、办中小学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讲课)。县直高中使用高中二年级教材;镇、办中小学和县直高中的音乐、体育、美术专业使用现行初中二年级教材。备课60分钟,讲课15分钟。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除讲课外,还进行相应的技能测试(讲课和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50%的分值)。计算机专业进行结构化面试。
讲课赋分标准执行博兴县统一制定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满分为100分。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排名后,在博兴人才网以及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前张贴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
六、政审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政审体检范围人选,并组织政审、体检。政审主要是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政审、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博兴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保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保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人事代理制度。
监督电话:博兴县监察局0543--2395067
中 共 博 兴 县 委 组 织 部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