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四川乐至县教师招聘公告

2011-07-15 11:14:35 字体放大:  

精品学习网提醒:2011年四川乐至县招聘教师120名。其中,初中教师42名,小学教师72名,幼儿教师6名。报名时间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11年7月20日—22日(上班时间),共三天。笔试时间为2011年8月3日上午8:30至12:00。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的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且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学历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社局负责对招聘单位的体检和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凡体检和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经县人社局批准后,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公示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未查清前,考聘名额暂不递补)。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在同编码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具体岗位分布情况见附件3)。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聘用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教师,在首次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得调动)。

所聘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档案交乐至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