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岗位及工作安排
招聘教师岗位详见《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招聘到县以上(含县)中小学校的教师,先下派到乡镇学校(农村特设岗位学校)工作3年,在乡镇学校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返回县以上招聘学校工作。招聘到县以下学校的教师定编定岗在招聘学校。培养计划岗位均为县以下农村中小学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确认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通过新疆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xjedu.gov.cn)或到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导报名,并自行下载、打印《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报考特岗教师岗位的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不得多报,多报无效。报名截止前,允许考生根据岗位报考情况对报考岗位进行动态调整,岗位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将进行及时更新并定期公布。
报考培养计划岗位的考生可以兼报特岗教师岗位,也可以单独报名。未被特岗教师岗位录取,但符合培养计划选拔条件且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纳入培养计划。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5月30日18时—6月7日18时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不休息。
2.现场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6月10日10时—6月13日18时
报名确认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信息表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并办理有关手续。报考乌鲁木齐市岗位的考生在乌鲁木齐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名确认,报考各地州岗位在乌鲁木齐市参加考试的考生在新疆师范大学报名确认,报考各地州岗位并在报考地州参加考试的考生在报考地州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确认(报名及确认地点、联系电话具体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
考生报名确认后,需于6月16日10时—6月18日20时用准考证号码(12位)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xjedu.gov.cn)查询并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若无条件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的考生,也可到报名确认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领取。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1门,即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分学科参加《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专业测试》。考试共18个学科,分别为汉语文、维语文、哈语文、汉语、英语、政治(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历史(新疆地方史)、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计算机、电教)、劳动技能(综合实践)、科学(自然)。以上学科除维语文、哈语文外,其他学科试卷均用汉文命制,并要求采用汉文答题。除专业测试外,报考人员还需加试综合知识,与专业测试一并进行。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专业测试主要了解报考人员对拟聘岗位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测试重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中的主干知识及其应用能力。综合知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时事政治、民族团结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的了解(详见招聘考试说明,具体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综合知识测试均要求使用汉文答题。凡未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要求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