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综合课程与分科课程
① 综合课程是根据一定的目的,从相邻相近的几门科学中选取内容并将这些内容相互融合,构成课程。综合课程有这样一种课程组织取向:有意识地运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学科的知识观或方法论驱考察和探究一个中心主题或问题。
② 分科课程也称科目课程,是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和科学发展水平,从各门科学中选择出适合一定年龄阶段学生发展水平的知识,组成各种不同的教学科目。这是一种单学科的课程组织模式,强调不同学科门类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强调一门学科的逻辑体系的完整性。
3、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
① 显性课程,又称“正式课程”、“公开课程”,一般指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而正式列入学校课程计划的各门学科以及有目的、有组织的课外活动。
② 隐性课程,又叫潜在课程、隐蔽课程、非正式课程,是学生在学习环境(包括物质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体系)中所学习到的非预期或非计划性的知识、价值观念、规范和态度。隐性课程是非正式的、非官方的课程,具有潜在性、整体性、易接受性、持久性。其影响具有弥散性和普遍性,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可能是学术性的,也可能是非学术性的。
4、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
从课程的开发和管理主体角度上看,课程可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
① 国家课程也称为“国家统一课程”,它是自上而下由中央政府负责编制、实施和评价的课程。国家课程的主要特征有:1.权威性。2.多样性。3.强制性。
② 地方课程,由地方根据国家教育方针、课程管理政策和课程计划,结合本地的优势和传统,充分利用本地的课程资源,自主开发并实施、管理。地方课程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课程能直接反映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求,有效地增强课程对地方的适应性,形成课程的地方特色,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具有独特的功能与作用。
③ 校本课程是由学生所在的学校的教师编制、实施和评价的课程。具体说来,它就是某一类学校或者某一级学校的个别教师、部分教师或者全体教师,根据国家制定的教育目的,在分析本校外部环境和本校内部环境的基础上,针对本校、本年级或者本班级特定的学生群体,编制、实施和评价的课程。
三、几种有代表性的课程理论
1、泰勒(R.W.Tyler)提出的四大课程基本问题:
(1)学校应努力达成什么目标?(2)提供哪些的教育经验才能实现这一目标?
(3)如何有效地组织这些教育经验?(4)如何确定这些教育目标是否达到?
2、学科中心主义课程理论
(1)代表人物:布鲁纳(B.S.Bruner)和施瓦布(J.J.Schwab)
(2)基本观点:知识是课程的核心;学校课程应以学科分类为基础;学校教学以分科教学为心;以学科基本结构(组织结构、实质结构、句法结构)的掌握为目标;学科专家在课程开发中起重要作用。
3、学生中心主义的课程理论
(1)代表人物:杜威、罗杰斯(C.Rogers)等;
(2)基本观点:学生是课程的核心;学校课程应以学生的兴趣或生活为基础;学校教学应以活动和问题反思为核心;学生在课程开发中起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