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教育目的
第一节 教育目的概述
一、教育目的的概念
1、狭义的概念:教育目的是指社会对教育所要造就的社会个体的质量规格的总的设想或规定。广义的概念:是指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们希望受教育者通过受到教育在身心诸多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或者产生什么样的结果。
2、教育研究教育目的,是要研究社会上的教育目的,它对个人的教育目的起着指导、调节、统摄作用。
3、教育目的的结构:是教育目的的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教育目的一般有两部分组成:一是就教育所培养出的人的身心素质作出规定(也就是受教育者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素质)。二是就教育所要培养出的人的社会价值作出规定(培养出来的人应该为什么样的社会服务,应当符合什么样的阶级利益)。其中关于身心素质的规定是教育目的结构的核心部分。
4、教育目的的层次结构
教育目的(国家或思想家理想中的)
学校教育目的 培养目标(各级各类学校的)
教学目标(课程或者教学的)
二、教育目的的社会制约性
教育目的是由人提出的,属于意识范畴,它的形式是主观的,但人提出教育目的是有其现实的社会根源,它的内容是客观的。教育目的是来自客观世界,来自现实社会。社会系统的各种因素都对教育目的发生影响,其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结成的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教育目的产生和变化的现实基础。
首先,教育目的是受生产力制约的。在社会发展中,生产力的发展起着最终的决定作用,从而也是制约教育目的的最终决定因素。其次,教育目的也受一定的生产关系和以这种生产关系为基础的政治观点、政治设施的制约。在阶级社会里,教育目的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我们肯定教育目的的社会制约性,并不意味着在提出教育目的时无需考虑受教育者的特点。事实上,对受教育者的特点的认识是提出教育目的的必要条件。
三、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
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是指教育目的的提出者或从事教育活动的主体依据自身的需要对教育价值作出选择时所持的一种倾向。
在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上,有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两种看法:
个人本位论者主张提出教育目的应当从受教育者的本性出发,而不是从社会出发。这种观点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人,充分发展受教育者的个性,增进受教育者的个人价值,在他们看来,个人价值高于社会价值,社会只有在有助于个人的发展时才有价值,评价教育的价值也应当以其对个人的发展所起的作用来衡量。社会本位论者相反,他们主张教育目要根据社会需要来确定,个人只是教育加工的原料,他的发展必须服从社会需要,他们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把受教育者培养成符合社会准则的公民,使受教育者社会化,保证社会生活的稳定与延续,在他们看来社会价值高于个人价值,个人的存在和发展依赖并从属于社会,评价教育的价值只能以其对社会的效益来衡量。
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是对立统一的历史过程,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也为这种历史过程所制约:
①从社会历史的总的进程来看,教育目的的两种价值取向基本是一致的。
教育目的不仅反映社会对人的需要,而且也反映作为社社会生活主体的人对自身发展的追求,二者有着内在的统一性。判断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是否合理,最根本是看它是否在经济条件许可范围内尽可能地促进人的发展。
②个人的发展与具体的社会现实之间是有矛盾的。
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够高的情况下,个人之间的发展机会或受教育的机会是不均等的,个人之间的发展程度或受教育程度是分层次的,个人的个性也是片面的、畸形的、受到扭曲的。教育是一种谋生手段,不是个性完善手段;个人主要当作工具塑造,不是当作目的培养。在这种有限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上,社会只能牺牲一部分人的发展,换取另一部分人的发展,从而保证人类整体力量的发展,才能推动历史前进。
③只有在********社会里,个人与社会才能达到高度统一,教育目的的两种价值取向才能完全一致。
在我国,无论从目的上说,还是从手段上说,人的个性发展问题都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教育被认定为“立国之本”。因此,教育只有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展人的潜能,增进人的主体意识,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技术和文化心理素质,才能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依靠,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