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71号)文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2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12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定于2012年5月12日至13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考 试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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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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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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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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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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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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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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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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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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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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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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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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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滚动管理模式(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 个科目方可取得证书。
档案号是实施滚动考试管理的关键识别标识,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并牢记自己的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根据国人部发〔2004〕110号文件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职业水平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2.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3.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4.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5.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或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1年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2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2011年12月20日至30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24小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应及时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后台进行照片审查工作,确保考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现场审查报考资格
省直考区考生将报名材料交单位初审,单位人事部门将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制作成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1),于2012年1月5日携带汇总表和报名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现场资格终审。省人事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各市考区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当地人社、发改部门负责,各市人社、发改部门要密切配合,务必在2011年12月20日前上网公布本市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并最迟于2012年1月6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工作。
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4.从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各1张,并签字确认。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现场缴费
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现场缴纳考试费用。各市收到考试费用同时登陆网站后台将已缴费考生做缴费标记,并将报名统计表(附件2)填写完整,于2012年1月6日前传真到省人事考试院(0551-286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