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10月20日晚,在西安大学城学府大道上,26岁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班途中,被一辆雪佛兰克鲁兹小轿车撞倒。肇事车逃逸后,警方勘察现场意外发现在受害人张萌的身上,除撞伤外,还有8处刀伤。后被抓获的肇事者药某承认,他是西安一所高校大三的大学生,他持刀捅死受害者,只因伤者看见了自己。 |
原题:车祸为何变凶杀
“不可杀人”的禁忌能如此轻易冲破,这个社会在伦理上有一种“反向”特性。
残酷无底线,又添一例。
西安一名叫药家鑫的大学生,驾车撞倒女子张萌,又连刺8刀致其死亡,原因是药下车查看,发现张萌试图记下他的车牌号。药家鑫为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家境殷实,当时驾其私车去会女友。
一个要去约会女友的人,一个大学生,一个音乐学习者,后面跟着的词,应该是爱情、教养、艺术,这些词都没有指向残忍、冷酷、嗜血。而事实却如上所述。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随手掏出刀来。我想,一个人能够随手掏出刀子,表明了一种日常的生活状态。他是去约会女友,而不是去预谋杀人,不是去准备斗殴,而佩刀可以视为一种习惯,有多少人是如此“常备不懈”的呢?
如果不把这作为一种极端少见的案例,我们何以看待这个社会,在这样的社会又何以自处?
如果说这只是一种极端少见的案例,我们将会轻松一些,然而,我们真的能够放心自己不会被细故杀死,不会越是受害越会被杀死吗?
该怎样认识药家鑫杀死张萌的事件?这里没有“我爸是XX”,没有“七十码”,于是大家不再有口诛笔伐的把柄。这个大学生“家境殷实”,拥有私家车,似乎是一个可资讨伐舒愤的线索,然而,“富二代”的身份毕竟也没有更明确的材料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