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提高停车收费 调价新增收益保证“用之于民”

2010-12-14 10:56:36 字体放大:  

提高企业占道费,收回经营者新增收益,用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停车收费标准的调整,市发改委表示,将向占道停车经营企业征收费用,保证调价收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停车收费标准调整后,采取提高企业占道费的方式,收回经营者因调价获得的新增收益,用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来自市财政局的数据显示,2009年,北京市财政收入中占道费收入为3372万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博士王彬生表示,同意对停车费进行调整,停车收费应由市场决定。目前由于停车费是由政府定价,车辆的停车成本转嫁给了整个城市。他建议彻底拍卖公共停车场的收费权,放开单位停车场的收费价格,政府收税,再将税收还利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