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车辆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按以下方式组合: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含临时号牌;机动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每天限制一组(两个车牌尾号),定期轮换停驶日,截止到2011年1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自2011年1月9日至4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2011年4月10日至2012年4月10日期间,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轮换办法另行提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