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yangyang
2014-05-15
2014年安徽安庆中考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市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中心,各直属中学、市区民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14〕10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落实国家和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基于学业水平考试的多元评价制度,践行“阳光招生”工作要求,促进初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促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多样化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2014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总体目标:招生总体规模为54050人(不含宿松县,下同),其中,普通高中招生28650人,中职招生25400人,普职比为1.13比1,初中毕业升入高中阶段比例达到98.09% 。
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
(一)报名工作
2014年中考报名工作由市、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办法由市、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制定。符合招生和学籍管理规定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组织集体报名,报考职业学校的历届生或同等学力者,可在原毕业学校报名或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本人意愿,可在流入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录取,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在外地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户籍在我市的学生自愿回我市报考升学的,回户籍所在地中招部门报名参加考试录取。
今年,市区中考继续实行中考、体育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三考”统一报名的办法,即统一报名时间、统一采集信息、统一制作准考证、一次性缴纳报名费,由市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各级招生部门负责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实行一“库”多用,资源共享,电子与纸质报名档案同时存档备查。
(二)考试工作
1、命题原则。2014年中考命题继续体现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功能,兼顾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选拔性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在全面检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反映课程标准中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各学科命题的具体原则和要求见《2014年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纲要》。
2.考试科目与分值
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新华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考试或确定考试项目的科目为:地理、生物、体育、理科实验操作。地理、生物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6月25日上午)进行。具体考试内容、分值、命题和考试办法依据《2014年安徽省初中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纲要》等有关要求确定。全面推进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体育考试设定必考和选考项目,市区考试分值为45分,每个考生考3个项目,每个项目15分。必考项目男生为1000米跑、女生为800米跑,选考项目为实心球、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跳绳,考生报名时选定两项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分值为15分,考生在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时随机选择一项内容进行。具体工作要求按市教育局《关于安庆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关于2014年安庆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予以组织落实。
各初中负责考查的科目包括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等,在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各校自行组织。要求具备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组织进行信息技术学科的上机操作考查。各校要将有关学科考查的结果作为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
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英语考试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英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2014年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听力免试由学生本人申请、持《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经所在学校审查并在校园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市区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3.考试时间
今年我市中考科目、分值、时间严格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予以执行。2014年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时间是:6月14日至6月16日。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6月14日 上午 8:30—11:00 语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学
6月15日 上午 8:30—10:30 数学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历史
6月16日 上午 8:30—10:30 英语
(三)阅卷工作
今年在全市实行网上统一阅卷工作。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市教研室负责实施。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网上阅卷的组织工作,市教研室具体负责阅卷工作,市教研室要加强对中考阅卷工作的总结和试卷分析,要在考试结束后一月内向市教育局提交试卷分析报告及相关材料并报省教科院。中考成绩揭晓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及时通知学校,发送分数条给考生,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绩给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更不许进行相关的炒作和宣传。
(四)成绩呈现
继续推进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积极推进以学业考试成绩等级呈现结果作为高中录取依据。考生中考各学科书面统一考试成绩均以等级附原始分数的办法呈现,按合理的比例将每个考生的各科成绩用计算机划分为A、B、C、D、E五个等第。学科成绩等第的确定:根据学生的单科考试成绩,分别按参加考试总人数的20%、40%、75%和90%,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划定A、B、C、D等第分数线,其余为E等第。
体育、理科实验操作、地理、生物考试以及其它学校考查科目的考试、考查结果应体现在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其中地理、生物考试、理科实验操作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查成绩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习态度与能力”维度的实证材料;体育考试成绩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音乐、美术(或艺术)考查成绩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审美与表现”维度的实证材料。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并用于高中录取的,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记入总分。
三、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
(一)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县(市)要结合本地生源变化趋势,合理规划、适当调整普通高中校数和招生数,严格控制班额,加快拓展优质教育资源。各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城区普通高中分校具体招生计划另行发文)审定下达后,各地要按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统一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地2014年普通公办和民办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的具体计划。各地不得随意增减调整招生计划,要实行层层把关,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为确保2014年高中阶段招生目标的实现,各地公、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
(二)普通高中招生
1、招生对象。普通高中只招收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招收历届生,不招收无学籍档案的考生。今年市直学校除安庆二中碧桂园分校、安庆十中、安庆五中、杨桥高中、广圩高中和部分民办高中可以适量招收寄宿制学生外,其他学校原则上不再招收寄宿制学生。
2、定向指标。
继续坚持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纳入各地中招工作中,实行统一管理,分校录取,2014年各县(市)的分解指标应不低于学校非择校生招生计划的80%。安庆市区今年分解的指标为省示范高中计划内招生总数的80%,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依据各初中在籍毕业生数及办学水平等因素予以合理分解,纳入计划内招生,依据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分校择优予以定向录取。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升学考试的学生,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明确具体报名点,并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数。定向指标录取最低分数线为所报考省示范高中计划内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如果个别初中因生源不符合录取条件而未完成定向指标,剩余指标数将面向全体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补录完成。凡在各初中正式录取的且在该校完成初中学业的正式在籍生(含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以及因父母由于组织上正常工作调动、复退军人安置、外地引进高级人才等其子女随父母由外地转来安庆就读,户口在本市且在市区初中学校就读期满两年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从2012年七年级起,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定向指标志愿。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升学考试的学生以区为单位进行集中报名,享受示范高中分配指标政策。
3、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各校招收的择校生均不得突破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招收择校生必须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予以录取。凡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得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得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择校生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4、综合素质评价。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地、各校应按《安徽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教基〔2006〕10号)要求在初中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全体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录取为省、市示范高中的考生和定向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必须达到2B2C以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原则上应达到4C以上。安庆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操作表、登记表沿用去年的样式,各地各校应在6月12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市区的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外地就读的我市户口应届考生由就读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加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报我市相应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区的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5、志愿填报工作。提倡各地采取“知分填报志愿”的做法。今年安庆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知分填报志愿,采用“纸质+网络”双工填报方法。2014年市区中招志愿共分三个批次:提前批次(设置一个志愿)、省示范普通高中批次(设置三个平行志愿)、其他普通高中批次(设置五个平行志愿)。各志愿批次按录取先后顺序分为若干个志愿轮次。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所辖初中学校的志愿填报登记。学校在充分尊重考生意愿的前提下,正确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信息。学生志愿卡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填涂,他人代填涂无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违背本人志愿填涂志愿卡。
6、录取方法。全市中招录取工作在市中考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牵头实施,基教、职成教、监察室等有关科室共同完成,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内实行普职招生一条龙的统一录取办法,实行计算机网上(局域网)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首先确定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到相应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考生成绩、学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录取时,采用计算机录取方式,每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照考生顺序位从高到低,对考生按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各批次录取后,市教育局将公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学校,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学校和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市外普通高中学校未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我市招生。
7、特长生招生工作。今年继续在部分省、市示范高中选招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具体办法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制定。各招生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特长生招生简章。在特长生选拔录取时要尊重学生本人的意愿,确保招生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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