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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全椒县2013年中考招生方案

编辑:sx_zhangby

2014-02-24

全椒县2013年中考招生方案

各中学:

全椒教育网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全县初中毕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务,现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将有全椒县2013年中考招生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要求,稳步推进我市中考和中招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课程落实,继续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2013年全县高中阶段招生目标:全县初中毕业生数为5929人(国统报表),全县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是5500人,比上年度减少80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2900人,较上年减少30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2600人,较上年减少500人,预计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92.76%,中职占高中阶段比例为47.27%。

二、中考有关工作

1.考试科目与分值

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新华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由市统考科目为:体育(4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10分);八年级生物(100分)、地理(100分)学科结业考试。

生物、地理学科结业考试由市命题、制卷,县(市、区)组织,学校实施。考试内容全部是书本上内容,不出难题、偏题。今年生物、地理考试实行全市统一闭卷考试、统一考试时间(6月28日)、统一组织阅卷,象中考一样编排考场,以学校为单位,学生单人独坐,教师交叉监考,考试成绩作为第二年省示范高中录取的参考依据之一(60分以上为合格),同时也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证材料。

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听力免试具体申请程序和要求由县教育局确定。

2.考试时间

2013年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时间是:6月14日至6月16日。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6月14日 上午8:30—11:00 语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学

6月15日 上午8:30—10:30 数学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历史

6月16日 上午8:30—10:30 英语

3.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及运用

(1)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和培养学生实践能力,贯彻“健康第一”的育人方针,2013年体育考试成绩和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仍计入总分。文化课(750分)加体育(40分)、理化实验操作(10分)三项合计总分值为800分。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仍实行总分录取。各文化课学科的考试成绩按分数呈现。

(2)体育、理化实验操作和学校考查科目的考试、考查结果,以及各级体育竞赛、学科竞赛、艺术类竞赛的获奖名次,各级评选表彰的先进个人,全部体现在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体育考试成绩和体育竞赛名次仍可作为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物理或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和综合实践活动情况仍可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与创新”维度的实证材料;学科竞赛名次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习态度与能力”维度的实证材料;艺术类竞赛名次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审美与表现”维度的实证材料;先进个人按内容分类作为综合素质评价有关维度的实证材料。凡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应届毕业生,由原初中学校对其综合素质评定。

4.阅卷

中考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教研室负责组织,县中招办和教研室具体实施。全市统一评分标准,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依据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指导计划,经研究决定下达2013年全县高中阶段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招生办法

1.今年全市考生中考分数公布后填报志愿。历届生提高20分建档。

2.初中毕业生统一使用电子档案,录取时实行电脑投档。县教育局于中招开始前将考生的志愿、综合素质评价、文化课成绩、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体育加试和地理、生物考试成绩等信息资料整合后报市中招办。

3.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的志愿、文化课成绩、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体育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地理和生物考试合格情况等信息,参照推荐生名额使用情况,计算出各学校计划生与择校生的录取分数线,录取时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三)特殊加分政策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须有县级以上侨办或对台办证明)。(政策代码01)

2.侨眷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有县级以上侨办证明)。(政策代码 02 )

3.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有县级以上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证明)。(政策代码03)

4.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有县级以上组织部门证明)。(政策代码04)

5.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政策代码05)

6.农村独(双)户女孩报考一般普通高中时,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见市政府文件滁政【2013】28号,须有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政策代码06)

符合上述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一项计入总分,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由考生提出申请,县中招办登记审核备案,并在学校进行公示,逾期(2013年5月29日止)未申请的不予补办。

(四)推荐生招生办法

“指标到校生(推荐生)”的招生办法。“指标到校生”是指省示范高中拿出不低于70%的计划性指标分解到各初中学校(见附件3),由有关学校按招生条件进行推荐。县教育局原则上依据各校毕业生人数并适当参照学校办学质量与声誉进行示范高中推荐生名额分配。根据分配名额、结合各校中考达示范高中建档条件的人数确定录取对象。学校在成绩公布后,从高分到低分并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地理、生物考试合格情况确定录取对象。凡该校中考达示范高中建档条件人数达到或超过分配名额时,则名额作废;未达到名额时,在计划生分数线下20分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按分数高低顺序递补确定录取对象,名额补完为止;在计划生分数线下20分范围内,没有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名额自动作废。

指标到校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必须是对应的省示范高中。历届生、外校转入不满一年的学生和借读生不得推荐。

四、录取办法

(一)录取批次。今年普通高中和中职类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领导,分批次组织录取,依次为:(1)省示范高中计划生;(2)省示范高中择校生;(3)市示范高中计划生;(4)市示范高中择校生;(5)普通中专(五年制高职);(6)一般普通高中计划与择校生;

(二)录取方法。按照等级附分数的办法,即综合素质评价以等级形式呈现,中考成绩(含理科实验操作、体育考试)以分数形式呈现,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结合各校的招生计划,划定各层次录取参考分数线,制定具体的录取标准: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D等级不能录取到省、市示范高中;凡地理、生物考试成绩不合格的(60分以下)不能录取到省示范高中,从2013年执行,按录取批次和规定时间,集中进行录取。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方式另行通知。

五、加强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一)建立组织机构。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中招领导小组,加强对中招工作的统一领导,理顺招生管理体制,规范高中阶段招生管理。县教育局决定成立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童志全(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孙世明(教育局党组副书记)

金 跃(教育局党组成员)

傅 华(教育局副局长)

潘 明(教育局副局长)

张国华(教育局纪检组长)

祁 龙(教育局副局长)

王启霞(县教育工会主席)

成 员:张传生(基教股股长)

李本杰(职业与成人教育股股长)

张贵余(招生办主任)

孙泽群(教研室主任)

苏 彪(计财股股长)

金启东(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傅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传生、李本杰、张贵余三同志为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招生管理。各省、市示范高中要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基[2004]39号)文件精神,认真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招收择校生比例严格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20%以下,按照省定标准严格控制班额,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坚决制止同城“借读”行为。

(三)规范招生行为。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净化招生环境,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诚信制度、评估监控制度,保证中考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顺利进行。

(四)建立中招公示制度和备案制度。各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均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各普通高中择校生的录取办法和结果向社会公示后并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强化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

(五)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教学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乱编滥印各种形式的复习资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让其提前毕业离校。

(六)随着我县城镇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明显增加,对于存在的跨县招生需求,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要尊重考生志愿,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和有偿招生。对未经批准的跨县招生县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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