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黄山市高中阶段招生补录要求

编辑:sx_jixia

2016-08-09

2016年黄山市市高中阶段招生各批次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需予以补录。现将黄山市高中阶段招生补录要求公告如下:

(一)慎重填报志愿。各补录学校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投档。此次补录为普通高中最后一次录取,请未录取的考生慎重选择,以免失去升学资格。

(二)各补录学校严格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政策,补录最低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该校原录取最低分数线。

(三)严肃补录纪律。各区县招生办要高度重视补录工作,热情为考生服务,正确引导考生填报志愿,发现未达线考生填写无效志愿应及时提醒。要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已被录取(含职业类学校)的考生不得再次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各区县不得接收其它区县考生的申请。

(四)按时上报补录申请。各区县招生办负责对本区县申请补录的考生信息进行汇总(附件3)并于8月8日前上报市招办。

这篇黄山市高中阶段招生补录要求的内容,希望会对各位同学带来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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