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zhangby
2014-06-05
关于印发《2012年黄山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招委、教育局:
根据省考试院《关于印发2012年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招考〔2012〕20号)和我市《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12]3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2012年黄山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现2012年黄山中考招生工作介绍如下,请遵照执行。
2012年黄山中考招生工作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中考中招 实施细则 通知
抄 报:市政府办公厅,省考试院,叶长荫副市长
抄 送:市直高、初中学校
黄山市教育局2012年黄山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市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推进中考及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确保全市中考报名、考试平稳、录取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中考组织领导
一、中考工作领导
全市中考中招工作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黄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生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中考工作组织
(一)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各区县的中考中招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市招生考试负全面领导责任,市教育局领导作为直接主管责任人,承担组织、协调和监管的责任,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明晰工作程序和步骤,从管理、人员和经费上予以保障,确保中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中考以区县为单位设置考区,考区设考区委员会,由当地政府负责人任考区主任,教育行政部门及中考考试机构负责人任副主任,并有公安、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考区委员会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中考考点由各区县教育局进行组织,在乡、镇设置考点的,报市招生办备案。
(三)各区县教育局负责对中考考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中考工作人员要熟悉业务,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按照考试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见附件2),监考教师采取城区校际之间、农村乡镇之间互换的办法,每个考场监考教师应来自不同学校,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执监考场。
(四)加强中考的巡视、督察工作。中考巡视工作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进行,市级巡视组负责对各区县中考进行巡视,检查中考组织实施情况。各级中考巡视人员要严格按照《巡视(检查)员职责》(见附件3)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肃考风考纪。
(五)加大宣传力度。市、区县教育局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宣传工作的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向社会广泛宣传高中阶段教育尤其是中职教育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对初中毕业生进行升学指导,合理分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辟中职招生专栏,发布中职招生信息,开通咨询热线,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考生家长和社会介绍中职学校的培养目标、招生政策和招生专业以及毕业生就业和升学情况。市教育局要将《2012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招生来源计划》纳入自行编印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考指南,确保进校入班,积极组织生源,努力完成各项招生任务。
三、中考信息管理
(一)考生信息是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是分析招生情况、实施招生监督、总结招生工作的基本资料,也是维护考生利益和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
(二)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和充实计算机管理人员的配备。要加强对计算机使用管理及信息采集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科学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招生办负责统一做好中考中招的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确保信息采集的完整。
(三)中考报名全面实行信息化报名,建立考生电子档案。
第二部分 报名
一、报名条件:
(一)参加中考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普通中专艺术(含美术)、体育类招生实行单独提前报名考试,具体政策及录取办法省考试院将另行通知。
(三)在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在校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要求:
1、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按照电子学籍的名册办理集体报名,并交基教科审核认定。
2、借读或往届的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凭户口本、毕业证书、身份证号,根据各区县招生办报名的要求,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3、中心城区历届毕业生到原毕业学校报名;属屯溪户口外区县的应届毕业生到屯溪五中报名。
4、凡异地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或者身份证号,原则上回到户籍所在地报名(体育、理化实验考试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若本人申请留在原就读学校报名的,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当地的公办普通高中(含省示范高中)和全市各民办高中学校,不得再申请返回原户籍的公办高中学校录取。
5、外地户口回户籍地报考的,各初中学校汇总造册(表样附件4)逐级上报。
6、进城务工人员其他流动人员子女可在流入地就读学校报名并在流入地参加考试录取,也可按本人意愿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
7、已被春季招生录取的初中毕业生,严格控制,原则上不得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没有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将不能被普通高中和初中起点全省统招的三年制中专、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
各区、县招生办于5月14日前将报名数据和中考所需试卷、听力磁带数量及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光盘(见附件1)报市招生办。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信息的采集。建立统一规范的初中毕业生报名信息,制作考生电子档案是实现中招网上录取的基本要求,也是中招改革和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各区县招办要认真总结2011年好的做法与经验,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进一步做好2012年的中考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按要求为所有中考考生建立电子档案,做好考生基本信息采集、电子摄像、制作电子档案等工作。要做到统筹兼顾,统一标准,合理安排,保证质量。
报名卡的信息编码方式为“8421”码,填涂说明(见附件5)。招生办要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指导考生正确填涂。
信息采集仍以区县各报名点为单位组织报名及信息采集工作。各区县招生办应根据考生人数安排考生信息采集模式。考生报名按皖价行费字〔1999〕136号和皖价行费〔2000〕215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二)《报名卡》由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使用光电阅读器录入。要求每位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6)。报名摄像要求及电子档案采集要求(见附件7)。
(三)信息校对:报名信息采集后,由系统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校对表,交考生本人或家长签字确认。在报名信息采集工作中要明确专人负责,并认真做好核实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
四、考生电子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所包含的内容是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学习简历、电子照片、政策性照顾信息等)、志愿信息、成绩信息三部分。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各区县招生办要做好基层各报名点在考生电子信息采集、制作电子档案的二级培训,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责任制,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考生电子信息采集的质量。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五、准考号、座位号的编排
为使中考报名准考号的编排更加科学规范,保证中考信息的统一和完整,实现考号唯一。2012年中考考生报名准考号的编排采用12位,具体信息标准定义如下:
年份代码 考生类别代码 市代码 区县代码 考生顺序号
第1-2两位为年份代码统一为11;第3位为考生类别代码,参加当年中考的统一为3;第4-5两位为市代码,第6-7两位为区县代码;第8-12位为考生报名顺序号,顺序号以区县为单位从00001号开始编排,不得出现重号。
考场座位号(简称“座位号”)按准考号分段采用计算机随机进行座位号编排。座位号采用10位数,具体信息标准定义如下:
市代码 区县代码 考场号 考场座位号
第1—2位为市代码;第3—4位为区县代码,同准考号;第5—8位为考场号,以区县为单位统一编排,范围为0001—9999;第9—10位为考场内座位号,范围为01—30。
准考号与座位号的编排方法:
1.准考号的编排是以区县为单位从00001号开始连续编排,中间不得出现重号,必须一生一号,确保唯一。
2.座位号必须在考生报名信息全部正确录入后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座位号一经编排,不得更改。无特殊情况不得补报。
3.考场号以区县为单位从0001开始连续编排,不能出现断号、重号。
座位号可按准考号分段来编排。编排规则为,第一段准考号从00001开始编排,下一个段起始号接前一段最后一个号往后开始编排(例:如第一段到01806结束,则第二段应该从大于或者等于01807开始),段与段之间可断号,但不能出现交叉、重号,每个段只允许有一个尾考场。
4、我市区县代码为:屯溪地区、1002,黄山区、1003,徽州区、
1004,歙县1021,休宁县1022,黟县1023,祁门县1024。
第三部分 考试
一、考试科目、时间
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的学科为7个。具体考试科目与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
各科考试时间如下表:
日期时间科目日期时间科目
6月14日上午8:30—11:00语文6月14日下午3:00—5:00物理和化学
6月15日上午8:30—10:30数学6月15日下午3:00—5:00思想品德和历史
6月16日上午8:30—10:30英语
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新华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英语听力考试在英语科目考试开始时进行,听力考试磁带播放完毕,再进行笔试部分,有关要求在试题中另有说明。听力考试的要求及偶发事件的处理(见附件8)。
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
二、运卷和试卷保管
(一)保密工作要求
根据国家规定,中考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包括备用卷)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在试卷的印刷、交接、保管等过程中,必须有严格的手续和制度,确保保密和安全。
(二)试卷的运送
各区县招办于6月10日到田家炳实验中学领取试卷,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当场清点清楚。试卷须专车运送。车辆密封、车况良好,并有公安人员参加,三人以上押运。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押运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要做到人不离试卷,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除押运人员外,不得带任何无关人员乘车。
(三)试卷保管
中考试卷必须存放在市、区县教育局保密室。自试卷运抵考区起,保密室必须有包括公安人员在内的3人以上24小时值班。另有人员在试卷保密室周边巡视。保管期间逐日做好规范的书面记录。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值班人员不少于两人。试卷应分类、分科目存放在保险柜中,并贴上标签,注明试卷袋数、科目和考试时间。试卷启用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拆封。考点领取试卷时间一般为每科开考前两小时以内,山区或路途较远的考点,可控制在每科开考前三小时。要严格履行分发、交接手续。领卷时,应由两人以上共同签字领取
备用卷必须在考点发生特殊情况(如试卷印制、装袋错误等)下,由考点主考请示考区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启用。考试结束后,备用卷要随同答卷运回试卷保密室,并经试卷保管人员办理验收手续。
三、考点的选择与设置
(一)考点的选定
考点应选择有围墙的易于封闭的全日制学校;考点所在地交通便利,能保证接送试卷车辆不受阻隔,便于人员疏散;考场的光线与通风换气条件好。
考点内要干净、整洁,无闲杂人员,考试期间考点内及考点周围要暂停基建施工。
考点大门前要悬挂醒目的“2012年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黄山市XX考区XX考点”的大横幅,考点内要升国旗、插彩旗,张贴带有欢迎鼓励考生诚信考试和警戒舞弊的标语口号。
在考点入口醒目处,要放置考点宣传板。宣传板上张贴内容包括:(1)《考点示意图》;(2)《考试科目时间表》;(3)《监考员职责》(见附件9);(4)《考生守则》(见附件10);(5)《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见省考试院网站,直接下载)等有关内容。同时应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
考场周围五米处,要划出警戒线。
(二)考点机构的设置
每个考点配备主考一人、副主考两人,考点正副主考由考区主任聘任,主考、副主考要遵守《主考、副主考职责》(见附件11)。考点须成立“考务组”、“纪检组”、“保卫组”、“后勤组”、“医疗组”等,同时要设立“试卷验收装订室”、“领队休息室”、“广播室”、“茶水供应点”和“自行车停放处”等。
(三)监考人员的选聘
监考人员是考试管理工作的主要承担者。考点必须按照下列要求选调、配备监考教师:
1.监考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认真、业务熟悉,认真恪守《监考员职责》;
2.每个考场配备三名监考教师,同一考场的监考人员必须来自不同单位,其中女同志1—2名,考场外设若干流动监考员;
3.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中考的人员和教师不得监考;
(四)监考人员的培训
考点学校必须在考前召开监考人员、工作人员会议,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学习掌握各项规章制度、纪律和处罚办法;进行监考、发卷、收卷、装订试卷等业务培训;通报上年监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五)考场布置
每个考点设若干考场。每30人编排为一个考场。
要做到每个考生单人、单桌、单行。考桌一律背向考生,考桌前后要整齐,左右要平行,间距要保持在80厘米以上。考场内要保持清洁、卫生。考场内标语、墙报和黑板报等均应撤除或用白纸覆盖。考场标志必须张贴在紧靠考场正门外侧的墙壁上,要注明本考场的座位号。
四、考试程序
考试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操作规范化管理程序(见附件12)和《考试偶发事件处理意见》(见附件13)进行。
(一)开考前
考点主考或副主考应召开本考点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巡视检查员组织监考人员随机抽签决定所监考场。各类人员都要佩戴工作证。
开考前二十分钟(第一科考前三十分钟),各考场监考人员二人共同到考点保密室领取当堂考试试题、草稿纸、考场座次表(或考场签到表)等。领取试题时,经核对无误签收后直接进入考场。考点主考或副主考发出考试预备信号,监考人员和巡视检查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考生将《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的座位号旁。第一场考试,监考人员宣读《考生守则》和其它考试注意事项,其余各科只宣布该场考试的注意事项。开考前十分钟,当众将密封的试题袋拆封。试卷分发完毕后,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本场考试试卷有几张、共多少页,请考生清点;然后,指导考生在试卷密封线内规定的地方准确、工整地填上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
(二)考试
主监考在前台监视,另两位监考员再次逐个认真核对考生试卷上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是否正确,考生本人与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发出开考信号后,考生一律使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答卷。
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英语科目听力考试要求见附件8),主监考将本考场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等情况如实填入试卷封面考场记录栏目里,并在缺考考生试卷上填写“准考号”和“座位号”,在总分栏内填写“缺考”。考生在开考六十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出考场。
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如试题有印刷问题,接统一更正通知后,可写在黑板上。提醒考生注意,考生不得用红笔或者铅笔在试卷上答题。考场需要使用备用卷的,必须按规定手续办理。
监考人员发现违纪问题应及时制止。对已形成违纪事实的,监考人员要认真在试卷封面考场记录栏内记录清楚,并按教育部新《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考试期间除本考场监考人员、考点正副主考和巡视检查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终了前十五分钟,主监考应提醒考生掌握时间。要严格执行考试时间,不得让考生提前答卷,也不能延长考试时间。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主监考宣布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后继续监视,监考员检查考生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是否正确,试卷是否完整,然后依次将试卷(含缺考试卷)按座位号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收集整理好一同将试卷送验收装订处。
(三)装订试卷
试卷装订前要由验收人进行以下几点检查:试卷份数、张数有无短缺(包括缺考试卷);试卷是否按座位号从小号到大号顺序排列,页码有无颠倒;试卷有无折皱;密封线外有无露出姓名、考号。经检查无误,装订后将密封条贴在试卷密封线上,不准做任何标记。密封后再由验收人进行检查。
(四)交接试卷
各科全部考完后,各要立即将各考点送交的试卷分科整理、清点(标明科目、袋数、考场号)、填写《试卷交接清单》等,派专车、专人送交阅卷点。
交接试卷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试卷和试卷封面上不得作任何标记。如发现试卷袋破损或密封不严等情况,要当场处理,并作好记录。如发现有舞弊等可疑现象,应立即追查,并及时报市中考领导小组。
五、建立值班和报告制度
试卷运抵各考区,即开始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安排、值班电话等应及时报告上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至试卷运抵阅卷点,完成交接手续后方可结束值班。同时,要实行一日一报,有事随时报的报告制度。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如试卷失密、泄密,大规模考场舞弊等)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市教育局招生办(电话:2512968,)。
六、加强考试诚信教育
各区县教育局要认真抓好考风考纪建设,加强对考生诚信考试的宣传力度,使每个考生在考前了解考试规则,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中考的公平、公正。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行为的处罚按照教育部新修改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
第四部分 阅卷
阅卷工作由市教科所负责全市统一组织阅卷,具体办法由市教科所另行制定。负责体育和实验课考试部门要规范操作、严格把关,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当场亮分。
第五部分 录取
一、普通高中录取
(一)全市公办高中实行划片招生。除屯溪一中、歙县中学有跨区县招生计划(市教育局文件规定的有关区县)和黄山外国语学校、田家炳实验中学宏志班、黟县中学美术特色班可面向全市招生以外,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不论是统招生还是择校生均面向本区县招生。民办高中学校仍实行面向全市招收择校生。
屯溪区地处农村的隆阜中学、新潭初中、枧忠初中及屯溪二中普通班的初中毕业生凡报考屯溪一中统招的,实行降分录取政策,不下达指标。总分降30分录取,即:总分(含体育、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低于屯溪一中统招录取分数线30分。但综合素质评价必须是“良好”以上。对以上四所初中学校非正常转入的学生不执行这一规定。
各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和招生秩序,净化招生环境。要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考生志愿一旦填报,不得更改。学校不得有包办代替填报志愿或有不正当手段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凡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建立高中学籍(不再向往年那样补录到当地高中学校入学籍),不发放高中毕业证书,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和考生个人负责,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划分划定录取分数线,统招、择校均按1:1划定。录取分数线含文化课成绩和体育、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总分成绩即:学业考试成绩、体育考试成绩和理化考试成绩三项总分。报考省示范高中学校统招的,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标准为“良好”以上;报考省示范高中择校生和公办普通高中的统招生以及择校生的综合素质录取标准均为“合格”以上。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到低划定,控制线相同的考生,须参照综合素质总评结果等第情况依次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决定执行以下加分政策(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具体程序,参照高招办法执行,五年高职也比照执行)。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3)凡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三)屯溪一中国际班和体育特长生、市外国语学校、黟县中学美术班、田家炳实验中学宏志班、民办高中学校的录取办法,根据本校办学要求制定,并将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于五月份向社会和广大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进行宣传和公布。若需要面试也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并将预取结果及时告知考生,以便考生填报志愿。
(四)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在初中阶段读四年以上的应、历届毕业生填报省示范高中计划内统招的,录取分数将提高30分录取。
(五)考虑民办高中招生工作时间紧的实际情况,本着尽量以考生为本的原则,对已经填报志愿的考生,学生家长可在7月24日前书面申请改报到某民办高中,学校必须于7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中招办批准后,方可同意改报 ,市招办对改报的志愿信息及时反馈给考生所在地招办。学校对改报信息手续必须要完备、规范,否则市中招办不予受理。
二、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一)五年制高职录取由省统一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市招办根据省下达的职业类招生计划向全市公布(见五年制高职、三年制中专报考指南)。录取原则将依据考生达线分数和志愿,再结合招生计划1:1投档录取。对调剂到我市的高职计划,仍然采取上述原则录取。
(二)三年制中专录取原则上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凡申请调剂到我市录取的招生计划,必须经省教育厅计财处和省考试院的审批,并征得市招办同意,方可进行补录。省内的三年制中专招生计划录取,市招办将进行宏观指导,适时根据招生情况进行调剂生源,适当延长补录取时间。
(三)为提高我市高中阶段综合升学率,只填报高中志愿而未被高中录取的考生,市招办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职业学校,招办可再一次进行宣传发动,鼓励考生积极填报征集志愿。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招办及时将录取信息反馈给各区县招生办。
三、录取批次:
录取控制线仍然采取分片统一划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总分(含政策加分)和志愿向社会公布录取控制线。第一批次:8月1日-3日省示范高中录取(含屯溪一中体育特长生、国际班生);第二批次:8月6日-8 日五年制高职录取;第三批次8月9-12日全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含黟县美术班、黄山外国语学校、田家炳宏志班);第四批次:8月13-17日三年制省统招中专录取(不集中录取);第五批次:8月20 日-8月24 日:职业中专录取(不集中录取)。
(三)录取期间,设技术管理投档组、审核审批组、后勤保卫组,市教育局政治处(监察室)、基教科全过程监督。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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