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chenjp
2016-06-02
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我市中考改革,切实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16年北京中考招生加分政策供大家参考!
1.烈士子女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成绩加20分给予照顾。
2.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成绩加10分给予照顾:
(1)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2)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
3.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文化课科目每科加1分给予鼓励或照顾:
(1)归侨(华侨)子女考生;
(2)台湾省籍考生;
(3)少数民族考生。
4.军人子女照顾加分按照《北京卫戍区政治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政联〔2013〕1号)要求执行。
5.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阶段回国),在招生考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6.如有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照顾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则不再享受在招生考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的照顾。
7.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各区和学校要认真审查加分证明材料,严格审批手续。凡享受照顾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2016年北京中考招生加分政策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各位考生和家长不妨来了解一下具体详情吧~
标签:北京中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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