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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北京中考招生工作的通知

编辑:

2017-05-02

(四)专业加试

专业加试包括提前招生专业测试和统一招生专业加试。专业加试工作由考试院中招办统一管理,各有关学校组织实施。需进行统一招生专业加试的学校(专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考试院中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报送加试内容及工作方案。经批准进行专业加试的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考生加试。

考生报考须专业加试的专业,应在规定时间到招生学校参加专业加试,加试合格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五)所有高级中等学校招收的学生必须参加201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五、志愿填报

参加贯通项目招生、名额分配招生和统一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依据《201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填报志愿。

贯通项目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考生招生考试总分达到贯通项目最低录取分数线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名额分配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考生招生考试总分须达到各招生方式设置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统一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2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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