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yangyang
2014-03-06
2014北京中考化学考点复习——物品取用与物质加热
考点1、药品的取用
(1)取用原则:①“三不”原则:不用手摸药品、不凑近闻药品的气味,不尝药品的味道;②节约原则:要严格按实验规定的用量取药品;如果没有说明用量时,应按最少量取用:液体1~2mL,固体只需盖满试管底部;③处理原则:实验用剩的药品应放入指定容器内,既不能放回原瓶,也不能随意丢弃。
(2)取用方法:①固体药品的取用:取用粉末、小颗粒状药品时应用药匙或纸槽,步骤:“一斜、二送、三缓立”即将试管倾斜,用药匙或纸槽将药品送入试管底部,再把试管缓缓直立起来;取用块状药品或密度较大的金属颗粒时应用镊子夹取,步骤:“一横、二放、三缓立”即将试管(或容器)横放,把药品放入试管(或容器)口后,再把试管(或容器)缓缓地竖立起来;②液体药品的取用:滴管吸取法:取少量液体时,可用胶头滴管吸取。取用较多量时,可用倾倒法,步骤:先拿下瓶塞,倒放在桌上;然后拿起瓶子,瓶口紧挨着试管口,使液体缓缓倒入试管。倾倒液体时要注意以下几点:a.瓶塞要倒放;b.试管要倾斜且试剂瓶口紧挨着试管口;c.试剂瓶上的标签要朝着手心(防止残留的药液流下来腐蚀标签)。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整理了物品取用与物质加热。
考点2、物质的加热
(1)酒精灯的使用:①酒精灯是化学实验中常用的加热工具,使用时应注意“两查、三禁、一不可”。“两查”是先要检查灯芯,如果灯芯顶端不平或烧焦,需要剪去少许使其平整,再检查灯里的酒精量。向灯里添加酒精时,不能超过酒精容积的2/3。“三禁”是绝对禁止向燃着的酒精灯内添加酒精,绝对禁止用一盏酒精灯引燃另一盏酒精灯,以免引起火灾,禁止用嘴吹灭酒精灯。“一不可”是用完酒精灯,必须用灯帽盖灭,不可用嘴吹灭;②酒精灯的灯焰分为焰心、内焰、外焰三部分,外焰燃烧最充分,温度最高,因此应用外焰部分加热;③万一碰倒酒精灯,酒出的酒精在桌上燃烧,应立即用湿抹布扑盖。
(2)给物质加热的方法:①给物质加热时,若被热的玻璃容器外壁有水,应擦干再加热,以免容器炸裂;加热时玻璃容器底部不能跟灯芯接触,也不能离得太远;烧得很热的玻璃容器,不要立即用冷水冲洗(以免容器炸裂),也不要直接放在实验台上(防止烫坏实验台),要垫上石棉网;②给试管里的药品加热时应先预热,后集中在有药品位加热(防止受热不均匀而炸裂试管)。预热的方法:在酒精灯火焰的外焰上来回移动试管(若试管已固定,可来回移动酒精灯),待试管均匀受热后,再把火焰固定在放药品的部位加热;③给试管里的固体加热,药品平铺于试管底部,试管口一般应略向下倾斜,以免湿存水或生成水倒流,使试管炸裂;④给液体加热,试管口向上倾斜与桌面约成45°角。试管内液体体积不能超过试管容积的1/3,管口切勿朝人。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整理了物品取用与物质加热。
相关推荐:
标签:北京中考化学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