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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渝中区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

2017-03-20

六、免考和缓考

(一)免考

1.免考对象:因身体残疾或身患严重疾病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和虽有残、伤、病但没有丧失运动能力确需静养的考生。

2.免考程序:凡需免考应由考生及其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中招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见附件5),经学校及考生家长签字同意后,由学校统一报区教委中招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同时交验相关佐证材料。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需交验区级以上(含区级)残联部门的证明材料,或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材料及病历资料;未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需交验区级以上(含区级)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及病历资料。免试考生的申请及佐证材料要存入考生档案。凡获准免试的考生名单必须在学校张榜公布。

2017年重庆渝中区中考体育考试

2017年重庆渝中区中考体育考试

3.成绩计算:因身体残疾或身患严重疾病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获准免试后,按满分的80%(40分)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因残、伤、病,但没有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获准免试后,按满分的60%(30分)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

4.纪律要求: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体育考试成绩以0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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