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haoy
2014-02-24
今后,军人子女中考上学可优先安排优质公办学校,且在达标中学高中招生可享受加分、免交择校费等优惠政策,日前,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军分区政治部联合出台了福建泉州军人子女中考优待办法。
据悉,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教育优待涵盖学前教育、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
按规定,以下四类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或入小学、初级中学,可以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户籍所在县(市、区),由教育部门就近优先安排到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或教育质量较好的学校就读:
●在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由市教育局协调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驻乡镇部队军人的子女,可在驻地或户籍所在片区,由教育部门协调就近就便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军人子女符合市直初中、小学招生入学条件的,由各县(市、区)人武部汇总到泉州军分区政治部核定后,报市教育局统筹解决。
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军人子女达到达标高中择校生录取分数线,免交择校费。符合有关条件的,还可享受加分政策。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可照顾加20分录取。
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照顾加10分录取。
军人子女报考本市普通高中,照顾加5分录取。
本市的军人子女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户籍所在县(市、区),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当年的中考成绩,依照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优先安排到相应级别的达标高中就读。
更多同学在看:
标签:泉州中考资讯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