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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泉州中考招生方案出炉

编辑:donghk

2014-03-20

2014年福建泉州中考招生方案出炉

福建泉州市教育局出台了2014年福建泉州中考招生工作意见,对初中毕业生考试、高中录取、招生照顾政策等作出具体规定。

与去年相比,今年中考中招政策保持稳定。变化主要有两个,一是中招照顾政策,即进一步落实好对军队子女照顾政策,除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等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军人的子女可照顾加分以外,今年所有的军人子女在中招时可照顾加5分。第二个是今年全市加强对生物、物理、化学等科目实验操作的考查。

今年,各县(市、区)仍按照5.5∶4.5普职比例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确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最低控制线下的学生。各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4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现在已经高于40%的要巩固并逐步扩大分配比例。泉州一中、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泉州城东中学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划出50%的统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台商投资区的所有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仍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20%,严禁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高收费,严禁把捐资助学与招生挂钩。

福建泉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地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初中分流”,保证每位学生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保障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的权利,高中阶段招生对象必须是接受完整九年义务教育后的初中毕业生。要规范招生行为,任何学校都要充分尊重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强迫或阻止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不得擅自承诺重金奖励或减免入学收费,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严禁学校和教师擅自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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