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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厦门2017年中考报名暨体育考试项目报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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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6

二、关于中招报名对象与地点

(一)报名对象

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下统称为“在校生”)。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和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以下统称为“社会考生”)。

(二)报名地点

全市划分为三个招生报名片区,即思明/湖里片区、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考生应按招生片区在以下地点报名:

1.学籍所在校。应届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校报名。

2.借读校。在本市公办学校借读的外地户籍考生在借读校报名。

3.各区指定的社会报名点。社会考生(含往届生)、在外地就学返厦参加中考的考生和补报名考生统一到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各区社会报名点设置如下:

(1)思明区社会报名点:思明区招生办,地址:厦禾路137号6楼,开禾路口公交车站,大同小学旁,电话:2684504;

(2)湖里区社会报名点:湖里区招办,地址:湖里南山路47号、湖里中学南校区内,电话:2658865,6027773;

(3)集美区社会报名点:集美区滨水学校,地址:集美区侨英街道滨水一里112号,电话:6109555;

(4)海沧区社会报名点:海沧区招生办,地址: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滨湖大厦七楼3725室,电话:6588603;

(5)同安区社会报名点:厦门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地址:祥平街道银湖西路街,电话:7124233;

(6)翔安区社会报名点:翔安区招办,地址:翔安区新店镇新店中学格创楼3楼,电话:7889768。

4.其他学校均不得接受社会考生报名。

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本市户籍应届考生,若在学籍所在校片区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普通生的考生,应具有学籍所在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若在户籍所在地招生片区升学的,应回户籍所在区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根据中招工作方案,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职业类学校条件不限;要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2)考生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满三年。

报名点应认真审核报名条件,于中招报名前向考生及家长告知、解读中招相关政策。对于本市户籍但户籍所在片区与报名点所在片区不一致的考生,应先了解考生想在哪一片区升学,要求考生及家长书面明确此项规定,方可决定让考生在本校报名或出具相关证明(附件2)及材料交由考生回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对于外地户籍考生,报名点还应告知有关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规定,提醒考生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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