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baiw
2014-01-15
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整理了兰州中考化学知识点:质量守恒定律,让我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吧!
在对质量守恒定律应用时,常出现以下错误:对质量守恒定律中"参加反应的"意义理解不透,常把反应物当成参加反应的物质;质量守恒定律的应用范围是化学反应,有些同学却用来解释一些物理变化;对可燃物燃烧或有气体生成的化学反应应用质量守恒定律解释时,认为不符合质量守恒定律。因此,在对质量守恒定律的应用时,一定要抓住概念中的关键词:"参加反应的各物质"、"质量总和","生成的各物质"、"质量总和",不能片面强调某一点。
例1下列对质量守恒定律的理解,正确的是()
A.因为“质量守恒”,所以煤燃烧后产生的煤渣质量一定和反应前煤的质量相等
B.镁条在空气中燃烧后,生成物的质量比镁的质量大
C.100g水与100g酒精混合后,质量等于200g,这符合质量守恒定律
D.1g氢气在9g氧气中完全燃烧生成了10水
正确答案D
上面就是为大家准备的兰州中考化学知识点:质量守恒定律,希望同学们认真浏览,希望同学们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标签:兰州中考化学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