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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源中考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编辑:sx_chenj

2014-01-07

成功不是将来才有的,而是从决定去做的那一刻起,持续累积而成。小编给大家准备了2013年河源中考高中招生录取办法,欢迎参考!

1.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县区教育局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中进行,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中进行。录取方法是:按照学生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体育科成绩、学生志愿、学校招生计划,等额投档、分批录取。

2.面向各县招生的河源中学按照学生志愿、分配到县的招生名额、学生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体育科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录取。

3.根据《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09〕26号)《关于印发省教育厅高中与中职教育处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教高中职处〔2013〕8号)要求,从2013年开始,我市各县重点普通高中学校的计划内招生指标的10%,按初中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到辖区每一所初中学校,河源中学的计划内招生指标的10%按初中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到市直、源城区每一所初中学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以初中学校为单位进行录取。分配到学校的指标达不到重点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可降低20分录取。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市将逐年提高重点高中招生“指标到校”的比例。

4.各地不得为录取新生另行组织书面考试。如有必要可以组织专门委员会面试,面试方案必须经市教育局批准。面试内容为报考音、体、美特长班的考生所必须的专业能力、水平,或考查普通班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音、体、美特长班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在面试后两周内经面试专门委员签名和加盖县区教育局公章后,县区集中(市直学校直接)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见附件1)。

5.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遵守“三限”的规定【具体见省教育厅等七厅局《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监[2012]8号)】,在招生前在学校公示栏和学校网页将择校生录取分数线、择校生招收人数向学生和社会公布。择校生录取结束后,要将择校生录取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和学校网页向社会公布。

6.各县区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寄发要求由各县区教育局确定,市直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由市直普通高中学校直接寄发给录取学生。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3年河源中考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就先到这里,希望大家学习的时候每天都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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