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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2017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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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8

六、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按照学生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学生志愿、学校招生计划等依据,实行等额投档、分批录取的方式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中进行。

(一)确定录取批次。

1.河源中学和河源高级中学(含指标到校)批:考生只能选择河源中学、河源高级中学其中一所学校填报。河源中学、河源高级中学面向五县各招收200名实验班普通生。若出现招生指标未完成情况,由市招生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面向全市征集志愿。

2.民办学校自主招生、东江中学国防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图音特长生批:民办高中在规定时间内面向全市自主独立招生;东江中学面向全市招收100名国防班生;市田家炳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收40名音乐班特长生、80名美术班特长生。

3.县区重点高中批:县区7所公办重点高中(龙川一中、紫金中学、东源中学、东江中学、和平中学、和平福和中学、连平中学)。

4.高中图音体特长班批: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紫金中学,紫金第二中学,紫金中山高级中学,紫金尔崧中学,江东新区古竹中学,龙川一中,龙川县隆师中学,龙川实验中学,龙川县田家炳中学,和平中学,和平福和高级中学,和平阳明中学,东源高级中学。

5.面上高中批: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源城东埔中学,源城埔前中学,紫金第二中学,紫金中山高级中学,紫金尔崧中学,江东新区古竹中学,龙川实验中学,龙川县田家炳中学,龙川县隆师中学,龙川老隆中学,连平附城中学,连平忠信中学,和平阳明中学,和平四联中学,东源高级中学。

(二)确定录取分数线。

1.市教育局以全市普通高中2017年总招生计划数为参考基准,结合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实际情况划定所有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所有普通高中录取新生必须在此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之上。凡在此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之下录取的高中新生,一律不给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2.全市重点高中及河源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由市教育局按招生计划总数1:1划定入围分数线。河源中学和河源高级中学面向各县招收的实验班学生入围分数线以不低于河源中学、河源高级中学普通生录取分数线划定。

3.严格实行分数线划定的报告审批程序,全市重点高中及河源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录取分数由河源市中招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及媒体公布,县区教育局和学校不得自行公布。

4.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入围分数线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数和学生综合素质情况,在普通生录取分数线上降低35分录取。指标生录取不足,指标收回作为普通生指标进行补录,补录数据从报读学校普通生志愿和指标生志愿在库数据中合并,由高分到低分补录。

5.第二批录取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由各县(区)教育局根据计划和生源确定录取入围分数线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6.特长生的文化分数线要以达到招生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比例划定。对达到招生学校最低文化分数要求的考生,按其文化科成绩、术科成绩和志愿顺序划线录取。

(三)确定投档的原则和顺序。

1.投档原则: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市、县(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在各批次招生学校的入围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择优录取。

2.投档顺序:各批次投档依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的照顾条件,投档时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加分(不累加)计入总分录取。

(四)公布招生录取信息。

1.全市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经市中招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平面和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

2.各重点高中根据分数线将录取名单及人数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网上公布录取名单(照顾加分考生需在公示时注明)。

3.各重点高中根据录取名单向考生印发寄送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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