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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州中考体育考试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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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3

(四)考场医务准备

1. 设立医疗救护站,配备医务人员、医疗用品和急救药品、司机和汽车,以及时应对突发卫生事件和进行现场医务审核,为伤病考生进行现场处理,如现场不能处理,应报告主考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2. 张贴警示“考生在体育考试期间,如果突然出现身体不适或损伤,应报告学校带队教师或考场工作人员,带队教师或考场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医疗救护站,由医务人员甄别能否继续考试,如果不能,应按程序办理缓考或择考医务审核手续”。

(五)自然灾害的应对

若遇到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暴雨、雷电、地震等),无法开考或无法继续进行考试时,应视情形按以下方式处理,同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1. 遇到全市范围内受影响的自然灾害时(如气象台发布全市红色暴雨预警信号),由市招考办发出停考指令,通过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告知全体考生。

2. 遇到局部地区受影响的自然灾害时(如气象台发布区域红色暴雨预警信号),由当地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发出停考指令,通过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告知本地区考生,并报告市招考办。

3. 因天气原因造成部分地区考生在赴考途中安全受到影响的,由当地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对受影响的考生发出停考指令,并报市招考办。

4. 若宣布停考后,已到达考场的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由考场作出妥善安排,以保障其人身安全。

5. 发出停考指令的单位,应根据情况适时作出恢复考试的决定,并合理安排恢复考试,不得影响正常的考试秩序和公平性。

(六)意外事故的应对

若遇到意外事故(如房屋倒塌、火灾、严重的人身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等),应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市招考办报告,并协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的防护和人员救治工作。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

若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及其他严重公共卫生事件等),应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向当地政府卫生部门和市招考办报告,并协助当地政府卫生部门做好相应的处理。

(八)供电事故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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