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斗门区第一中学自主招生方案解读

编辑:sx_zhangby

2014-01-23

【摘要】对于广大中考生来说,初中三年的努力拼搏,就是为了在中考中取得好的成绩,能够进入一所好的重点高中继续学习。为此精品学习网中考频道帮大家搜集了斗门区第一中学自主招生方案,供大家择校时借鉴!

为促进学校创新发展,创建示范性高中和特色高中,以利学校选拔有培养潜能的突出的优秀人才,进一步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根据珠海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中招录取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将实行“主要学科考试+专长加分”的方式实行招生计划部分自主招生。

一、报名条件

凡初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校推荐,提交我校规定有关材料,由我校初步审核通过后,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

1.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2.在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认可的部门举办或参与举办的航模、信息技术比赛、电脑机器人竞赛、科技创新大赛以及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竞赛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者。

3.初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在年级前20名者(市一中及斗门区实验中学可放宽至全级前50名);

二、报名办法、时间,考试时间

自主招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推荐方式采取学校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1. 报名方式:申请工作采取网上下载表格,书面报名的方式(网址:http://www.zhdmyz.com)。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2. 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校推荐,根据我校自主招生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的有关程序由我校教导处预先在网上公布,内容包括:申请表格、推荐信、承诺书、期末考试全级名次及成绩、个人鉴定、获奖、荣誉证书材料复印件、家庭情况调查表等。各学校确定的自主招生推荐人选请各学校在本校公示3天。

3. 申请材料邮寄至: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教导处(邮编:519100)。到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日期后,我校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以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参加“斗门一中2006年自主招生考试”。初选的标准主要综合考虑申请者的初中阶段学业成绩、竞赛成绩、获奖、发明创造以及个人在校表现等情况。

4、报名时间: 2006年5月8日 —15日。

5、考试时间: 2006年5月20日 —21日,21日下午面试。

三、招生办法

1、考试科目、内容。

“斗门一中自主招生考试”实行“学科考试成绩+专长加分”形式。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化综合(每科100分,共400分)。专长加分为:省三好学生加10分,在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认可的部门举办的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竞赛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者加5分,获省一等奖及以上者加10分(自主招生报名前能提供获奖证书者,按以上规定加分)。文化课测试成绩+专长加分为考生总分。

2、测试内容强调生活常识多一点,文科知识丰富一点,学科能力强一点。为接轨2005年启动的新课程中考改革,由各学校根据思想品德、文化课成绩和综合素质等因素,推荐优秀学生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试题命制将突出考查学生的生活常识、文科知识以及学科能力等。考试内容注意体现新课程理念,严格按照学科课程标准命题。试题注意反映出课程标准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试题注重社会实际和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杜绝设置偏题、怪题;同时注意适当加强试题的探究性和开放性,以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四、录取原则:

1、按照总分由高到低录取。特长和潜能也是也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的部门举办的航模、信息技术比赛、电脑机器人竞赛、科技创新大赛及参加各类艺术、体育和科技竞赛获市一等奖或以上者在总分相同时予以优先录取。

2、学校自主招生规模原则上控制在当年正取招生名额的5% 。

3、学校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确定自主招生认定名单。

4.考生学科考试的成绩加上专长加分作为录取的总分,由考生所得总分确定自主招生名单。录取结果将于6月10日在斗门一中信息网公报,供学生本人查询,学校将尽快通知考生所在学校,并报市教育局招生主管部门备案。最后录取名单将在当地媒体公布。

五、被录学生责任及入学待遇

1、经自主招生考试被录入我校的考生,当作我校优等生。

2、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升中考试,但不得再参加升中考试的录取。

六、监督机制与保障措施

1、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斗门一中成立招生考核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具体事务由教导处统筹。自主招生认定结果,须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报教育局备案。

2、公示制度。

自主招生方法、程序、考生成绩、录取结果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纪检监察、教育督导、招生办、教育行政等部门对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等进行监督,实行领导责任制,同时应有相应措施,实行社会监督。

4、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相关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5. 审批通过的自主招生认定名单须向考生所在学校公布。

6. 各推荐学校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

七、本实施方案由斗门一中教导处室负责解释。

中考对于广大初中生是人生的一次重要的考试,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们提供的斗门区第一中学自主招生方案,加深对学校的了解,从而在择校过程中更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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