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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编辑:

2018-01-08

(2)统招生录取

根据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体育5门考试成绩总分(含加分)以及综合文科、地理与生物2门成绩等第择优录取。

升入一般普通高中的学生应达到以下条件后方可录取:

——语文、数学、英语3门课程毕业考评成绩必须在C等及其以上,其余课程至少有5门在C等及其以上。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中至少有4个方面评价等级在C等及其以上。

——在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体育5门总分(含加分)达到市招委会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综合文科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成绩达到C等及其以上。

报考示范性高中学校的学生,还应达到以下条件后方可录取:

——语文、数学、英语3门课程毕业考评成绩必须在B等及其以上,其余课程至少有4门在B等及其以上。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中至少有4个方面达到B等及其以上。

——在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中,综合文科学业考试成绩达B等及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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