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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海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

编辑:sx_songj

2014-06-05

【摘要】初三的同学应该多了解一些中考的信息,会对大家有帮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2年北海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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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工作分别由市招生考试院和合浦县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进行。

(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在综合素质评价C等级(含C等级)以上和物理实验技能、化学实验技能、信息技术科技能考查成绩C等级(含C等级)以上,按各科成绩等级和总成绩的等级排序,择优录取。其中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级(含B等级)以上、物理实验技能、化学实验技能、信息技术科技能考查成绩为B等级(含B等级)以上,方可被示范性普通高中、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级(含C等级)以上,物理实验技能、化学实验技能、信息技术科技能考查成绩为C等级(含C等级)以上,总成绩等级C+(含C+)以上,方可被公办普通高中录取。

2.录取依据:

(1)各科成绩等级和总成绩等级;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3)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和信息技术科技能考查成绩。

3.录取办法:普通高中实行“双向选择”的招生办法,即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学生。具体做法:考生结合本人的意向和学业总成绩等级自主选择学校,填报学校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考生的志愿和考生的总成绩等级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的总成绩等级相同时,学科成绩高等级数量越多,排位越靠前,优先录取;当考生的总成绩等级相同,学科成绩高等级数量也相同时,按学科成绩次一等级数量越多,排位越靠前,优先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学科成绩各等级数量也相等时,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的顺序,单学科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先予录取。

(1)公费统招生的录取。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等级和各学科成绩等级,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技能考查科目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2)定向生的计划比例及录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划出不低于本校今年招收普通高中公费生计划数的75%招生指标,分配给辖区各初中学校作为定向招生,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定向生计划将在2012年北海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公布。初中学校按照正读生参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分享所在辖区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划出的定向招生指标。各初中学校的正读应届毕业考生(即当年初中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以正读生入学且连续就读于同一所初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期间从市外转学回原籍且连续就读于招生服务范围内同一所学校的应届毕业生http://www.3773.com.cn/),根据本校的定向招生指标填报定向志愿,招生学校按总成绩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公费定向生录取总成绩等级不得低于招生学校公费统招生最低录取总成绩等级的下一个等级。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定向生录取总成绩等级不得低于B+等级。

(3)特长生的计划比例及录取。各公办普通高中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当年招生计划中划出不超过5%招生比例,用于招收在体育、音乐、美术、表演、辩论、实验、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报名参加特长生录取的考生,由毕业学校或考生本人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经招生学校审核、测试后,分别在招生学校的公费统招生或自费择校生最低录取总成绩等级的下一个等级内,按体育、音乐、美术、表演、辩论、实验、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等方面测试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为公费或自费特长生。

(4)自费生的计划比例及录取。公办高中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招收自费生的比例不得超过本校今年招收普通高中公费生计划数的20%,低于此标准的不得提高。录取成绩不低于招生学校当年录取公费统招生最低总成绩等级的下一个等级。

(5)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录取招生范围外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地招生考试部门的同意,凭考生所在地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同意考生被外地普通高中录取意见书》和《中考成绩证明》以及招生学校的测试成绩到被录取学校的上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批,并按规定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6)每位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经招生部门批准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换录,一旦退档,当年不得再次录取。

(7)经招生部门批准,已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于7月27日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则取消入学资格,当年不得再次录取。

(8)招生学校在第三批次招生录取结束后,由于各种原因出现公费统招生计划空缺时,则从本校录取的自费择校生中,按总成绩等级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为公费生,而形成的自费择校生空缺指标安排在最后一批次补录,

(9)各校补录计划详见临时公告。

4.普通高中招生填报志愿、录取日程安排

(1)北海市辖区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填报志愿、录取日程安排

批次

填报志愿时间

录取时间

录取学校及计划类型

第一批

7月15日8:00—17:00

7月15日17:10—17:30

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公费统招生计划。

7月16日8:00—17:00

7月16日17:10—17:30

公费定向生计划。

第二批

7月17日8:00—18日11:30

7月18日15:30—18:00

1.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调整为公费统招生计划,详见临时公告。

2.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北京八中北海分校自费择校生计划。

3.一般普通高中公费统招生计划。

4.自治区示范性、北京八中北海分校、一般普通高中公费特长生计划。

第三批

7月19日8:00—20日11:30

7月20日15:30—18:00

1.自治区示范性、北京八中北海分校、一般普通高中自费特长生计划。

2.一般普通高中自费择校生计划。

第四批

7月30日8:00—11:30

7月30日15:30—18:00

各校普通高中自费择校生补录计划,详见临时公告。

(2)合浦县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填报志愿、录取日程安排由合浦县招生委员会和合浦县教育局发布。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分别由北海市教育局职成科和县区教育局教育股具体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入学,初中毕业生凭毕业证到有关学校或市、县(区)教育局职成科或教育股报名并办理录取手续。

①报名方式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不划定统一招生时间段,2012年初中毕业考试结束后,应届和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

一是通过互联网报名。志愿报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www.gxzyjy.net,进入“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系统”网页,点击“秋季招生报名”图标,填报相关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二是带初中义务教育证书直接到志愿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

三是带初中义务教育证书直接到市、县(区)教育局职成科或教育股报名。

②录取办法

凡已报名的初中毕业生,到自己所选择就读的学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后由所在的学校按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在广西中职招生管理系统上进行录取,编制新生登记册上报市教育局职成科审核,最后到自治区教育厅办理审批手续。

【总结】2012年北海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希望大家好好复习,备战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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