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qiyan
2016-04-18
随着《南宁市教育局:2016南宁中考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的公布,2016广西南宁中考体育政策也已经正式浮出水面,大家不妨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具体安排吧~
考试规定
1.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且身体健康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
2.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实行集中考试。
3.体育与健康学科考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三项考试。
4.考试成绩应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
5.考生按实际得分计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后一并转换总成绩等级。
6.考试期间因患急性伤、病(含女生例假)的考生,可申请一次缓考,缓考后,按实际得分计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
7.考试期间因伤病丧失运动能力且三年体育成绩及格的考生,及患有慢性疾病(如心脏病、肺结核、肾炎、红斑狼疮、猩红热、哮喘病等)的考生,可申请免考,按36分计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
8.身体残疾的考生平时正常上体育课,且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可申请免考,按36分计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
9.参加集中考试的残疾考生,其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应不低于36分。
10.缓考工作在每年6月中考前的双休日进行。
缓、免考申请程序
1.考试期间因患急性伤、病(含女生例假)的考生,由本人填写《南宁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伤、病考生缓考申请表》(附件4),家长签名,经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方可缓考。
2.因伤、病丧失运动能力且三年体育成绩合格的考生,及患有慢性疾病(如心脏病、肺结核、肾炎、红斑狼疮、猩红热、哮喘病等)的考生,由本人填写《南宁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伤、病考生免试申请表》(附件5),家长签名,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报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免考。
3.身体残疾的考生由本人填写《南宁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残疾考生免试申请表》(附件6),家长签名,并附残疾证明复印件,报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免考。
2016广西南宁中考体育政策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南宁的考生一定要注意相关安排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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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南宁中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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