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zhangjh
2014-04-03
海南中考中招十大变化政策
从4月1日召开的2014年海口市中招工作会获悉,2014年海口中招政策共有10大变化,除其中9大变化与2014年海南省中招工作变化一样外,还对海口市中招录取政策进行了改革。
会议指出,2014年,在海口市初三年级就读满一年(取得本市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可报考本市一般普通高中5%的公费生,报考择校生与本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其中,公费生的录取分数不低于本市户籍学生的录取分数线。
跨市县招生的择校生计划调整为不得超过本校择校生计划的10%,且录取分数不低于本市择校生录取的分数线。
海口市教育总督学王涯燕告诉记者,此次海口中招变化一是体现了深化改革的导向,二是体现了公平性。“此次我们放宽了择校生的比例限制,即有本市学籍、外省户籍考生报考择校生同本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这类学生可以报考省一级学校的择校生,也可报考一般普通高中的择校生,同时不受全省规定跨市县20%比例的限制。这更多是为了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就学地的教育公平。”
此外,海口市教育局还通过南海网提醒广大考生,即日起(4月1日)至15日24时,考生需尽快报名、录入报名信息数据,以免带来不便。
附:2014年海南中招政策9大变化
第一个变化:调整体育考试的项目和量分尺度。
今年体育考试取消了自选项目,调整为男生考1000米和坐位体前屈,女生考800米和坐位体前屈,均为必考。主要考虑到体育考试时间比较长,调整后有利于节省时间。往年海南省中招体育考试的评分标准并不高,与国家标准相比,尚有一定的距离。为了促进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学生体质,2014年中招体育考试的评分标准比2013年略有提高。比如男生1000米,2013年满分20分是4ˊ02",今年提高到3ˊ56"。
第二个变化:增加职业教育招生改革试点项目。
从2014年起启动实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涉及中招的项目有进一步扩大五年一贯制招生规模、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招生对象为具有本省初中学籍的毕业生。其中,报考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分数要达到八科满分的65%以上才能被录取。
第三个变化:录取批次内容做了一定的调整。
2014年同样设立6个录取批次,但批次的内容有了一定的增加。主要是增加了职业教育招生改革试点项目,根据报考志愿统一出档,择优录取。其中提前批增加开展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试点班的招生,第四批增加了开展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试点班的招生。将改革试点项目列入批次录取,主要是要确保录取的公平和生源质量。
第四个变化:进一步保障民办高中学校的招生自主权。
为维护民办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权,在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经民办高中学校、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三方自愿签订录取协议,并报当地中招办同意,可提前录取该生,并及时报省中招办备案,以免重复录取。如该生考试总分达到该民办高中学校公费生录取分数线,则占用该民办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
第五个变化:跨市县择校生比例进一步下降。
去年普通高中跨市县择校生占择校生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25%,今年调整为20%,主要考虑到很多市县的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减少跨市县招生比例,有利于为当地留住一些生源,促进学校均衡发展。
第六个变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进一步落实。
根据基础教育“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县(单位)所属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是否招收学籍在当地的非本地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高中教育发展情况来决定,并在考生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根据2013年中考的情况,目前海南省已有三亚、文昌、定安、澄迈、东方、琼中、昌江、洋浦、乐东、白沙、琼海、五指山、屯昌、万宁等14个市县(单位)允许学籍在当地、具有本省其他市县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当地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文昌、万宁、定安、昌江、洋浦、乐东、琼中等7个市县(单位)允许学籍在当地的外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当地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随着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的进一步改善、学位承载能力的进一步提高,省教育厅鼓励有更多的市县面向非本地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开放其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
除了无论学籍所在市县是否允许非本地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当地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公费生计划,考生还有其他的选择:属于海南省户籍的,可以报考面向全省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择校生均可)、户籍所在市县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择校生均可)、学籍所在市县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全省民办高中学校、五年制高职高专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等;外省户籍的,可以填报民办高中学校计划(民办高中学校的公费生计划除外)、学籍所在市县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五年制高职高专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招生改革试点项目的计划,今年增加了职业教育招生改革试点项目,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是一个“利好”消息,平等就读权利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第七个变化:优惠政策的内容做了个别调整。
去年的优惠政策只写明加分的情况,其中有些涉及到军人子女。实际上军人子女如果符合《海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降分录取规定的,应该是享受相应降分录取的待遇,降分录取比加分的优惠幅度更大,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往往选择降分录取而不是加分。今年的政策予以充分明确,军人子女如果符合《海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降分录取规定的,按该办法给予对应降分录取待遇后,不重复享受加分待遇。
第八个变化:普通高中录取时限有调整。
去年的政策规定,普通高中学校在秋季开学一周后不得再录取新生,今年调整为10个工作日后不再录取新生。主要是考虑到,开学一周后有些学生的去向还不稳定,因此延长几天,利于学校完成录取任务。
第九个变化:进一步提高对考生的诚信要求。
今年的政策要求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对录取条件和资格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省一级学校和市县重点高中学校的资格,并如实记录在其学籍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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