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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3
关于中考的信息“关于做好2013年河北省中职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由精品学习网为您编辑,欢迎同学们查阅。
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定于十月中旬在石家庄市进行。为做好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成立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统筹2013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研究解决录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录取审核组、系统维护组、后勤保障组。
综合组负责录取审核过程中计划管理与调整工作;负责2013年中职招生遗留问题的处理。
录取审核组负责制定相关证件审核、数据核查标准,并对证件审核、数据核查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系统维护组负责对录取程序进行维护、修改,保证录取期间的网络畅通、安全,对突发的设备问题进行处理。
后勤保障组负责自主招生录取期间工作人员食宿安排、生活保障,录取工作场所的安排布置及安全保卫等。
二、相关要求
(一)参加今年自主招生的学校必须是列入《2013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的中职学校。招生对象为文化艺术类、体育与健身类单独招收的小学、初中在校生;我省应届未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青年农民、农民工、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
(二)参加今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不准列入自主招生。录取参加今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招生学校须到考生所在市招生部门办理提档录取手续。招生学校在接收学生报名时,要严格审查学生的生源地,除在我省务工的外省籍人员及子女外,招收其他外省籍生源须由生源所在地招生部门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三)根据省教育厅、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医药卫生类专业不允许招收外省籍学生。省内民办学校医药卫生类专业要严格按计划招生,今年招生总数(含春季招生人数、集中录取招生人数和自主招生人数)不得超过教育厅审批计划数。超计划录取的,必须经省教育厅审批同意。
(四)学前教育专业,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学校外,其他学校不实行自主招生。
(五)招生学校须携带自主招生报名信息数据库、报名信息核对表进行审核。招收高中毕业生且学制为两年以下(含两年)的,要携带学生的高中毕业证书(含同等学历证书)原件,没有高中毕业证原件的可用市(地级市)教育局签章的高中毕业证明原件替代高中毕业证,其他证明无效。录取时按照自主招生报名信息核对表新生顺序进行审查。
三、工作流程
(一)录取学校签到。学校到所在审核组签到,领取《自主招生录取工作须知》。
(二)数据审核。学校提交数据盘、《自主招生信息核对表》,录取审核组对数据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审核。
(三)计划审核。民办医药卫生类专业招生数(含春季),必须严格按照省招生委员会今年下发的招生来源计划数执行。
(四)录取资格审查。招收高中毕业生且学制为两年以下(含两年)的专业,须审查考生的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件原件。
(五)特殊问题处理。审核过程中未列入的特殊情况,需要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录取审核组长签字同意后再办理审核手续。
(六)数据修改。对不符合要求的数据,根据录取资格审查的结果及核对表提示内容核实后,进行修订。
(七)数据确认。数据修订完毕,须经录取审核负责人签字确认。
(八)表格打印。审核组对修定、核查过的数据进行保存,并打印《录取新生名册》。
(九)办理审核手续。审核人员将打印的《录取新生名册》提交给学校确认签字,并在审定后的《录取新生名册》上签字、加盖录取专用章、装袋保存。
(十)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审核组按需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程序使用
为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今年继续使用“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和“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数据检查系统”进行自主招生信息采集和数据核查工作。
(一)系统功能
“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具有自主招收学生的信息录入、修改,计划信息查询,数据批量导入、导出,打印录取新生登记表等功能。
“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数据检查系统”具有依据“2013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信息标准”(见附件)和《2013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对学校采集的自主招生数据信息有效性进行检查、打印自主招生信息核对表等功能。
(二)程序下载
学校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ftp服务器下载 “2013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和“2013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数据检查系统”,同时可下载使用说明及数据库模版。服务器地址:ftp://ftp.hebeea.edu.cn/ ,账号为zzc02,密码为zzc02。
对程序下载、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可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信息处联系,联系电话:0311—66007132、66007097。
五、录取时间、地点
录取工作定于10月10日至17日进行,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
录取地点: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十二楼大会议室。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1号,联系电话:0311—66007132。
录取期间各招生学校食宿自理。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做好2013年河北省中职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信息,同学们一定在紧张备考吧,祝同学们复习顺利,来年中考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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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河北中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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