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4-01-23
4.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须提供市级以上公安、民政部门有关证明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6.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须提供县级及以上计生部门的证明原件)
7.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须提供市级以上驻村办的证明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8.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对三好学生、体育尖子、晨光杯体育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计算机表演赛等活动的优胜者,其奖励和照顾体现在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享受奖励和照顾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于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一并上交报名学校,过期不予受理。
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学校负责人和具体审查人签字负责,并在校内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明确专人,认真审核,签字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通报批评外,还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的普通高中招生文件,要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报市教育局备案。要教育和约束所属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相关规定。发现个别学校违规招生,要立即制止并及时纠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中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基础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基础教育科(股)长和各普通高中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高中招生的专职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相关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中招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投入,完善设施,保证必须的工作条件。学生缴纳的报名费和试卷费是中招工作专用经费,必须保证普通高中招生各项开支,购置相关设施设备,配备必须的器材和物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中招经费不得挪用或截留。
(三)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六不准”》(教基〔2007〕252号)及市教育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通知》(商教基〔2012〕109号)的规定。
一是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除全省普通高中招生统一考试外,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已经组织的,不得作为录取依据,并退还所收费用;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录取新生和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就读。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二是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宏志班、实验班、国际班和民办学校外,任何学校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区域招生。
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择校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学校当年招收非择校生计划数的20%以下;不得在“三限”政策之外,以自费、代培、旁听、借读、非计划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学生中途转学或退学时,学校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有关政策,严禁以普通高中改制学校名义进行招生。
五是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文件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坚决禁止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六是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收费,任何学校不准违规收费。
(四) 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落实公示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初中学校要将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以及考试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示,分配生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和办法以及拟录取名单等要在校内张榜公示。
二是健全诚信制度。要建立健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参与中招工作的工作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并采取措施督促工作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是完善监督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以及普通高中录取等工作的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答复。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凡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要及时处理。
标签:商丘市第一高级中学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