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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5
中考即将来临,请看精品学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丘虞城县教育局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商丘虞城县教育局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为做好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2011〕23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招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原则。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然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我县的报名、考试、阅卷和高中录取工作由基教股负责。中专建档由招办具体负责,职业学校录取由职教股负责,体育加试由体卫艺股负责,实验加试由仪器站负责。中招报名资格审查、输机、校对由各初中负责。各高中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公开公正原则。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录取标准、录取信息、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咨询渠道等要向社会公布,并完善各种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控和管理,以确保公平、公正。
(三)正确导向原则。对初中毕业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高中招生不仅要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还要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通过这些改革,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三、招生范围
(一)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普通高中统招生、分配生原则上在本县区范围内招生。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民办高中、公办普通高中分校招生按考生志愿实行双向选择。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职业学校招生范围。职业学校包括五年一贯制大专班、“3+2”分段制高职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职业学校在全县范围内招生,在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四、报名、填报志愿
(一)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户口所在地初级中学报名,由考生本人填写报名和志愿信息采集表,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生效。为确保信息输入准确,学校负责人和输机员要同时签字负责。报名和志愿信息采集表是考生表达个人意愿的重要材料,输机后此表由县教育局统一密封保存。
往届初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士兵、生产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直接到县区招办报名,参加普通中专或职业中专录取,也可以直接到职业学校报名,不需参加中招考试。
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24日至27日。5月28日(周六)各初中将报名信息盘、考生报名信息学生表、照顾对象有关证件一并交县基教股。考务费交县行政服务中心。
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初级中学负责,审查人签字。
(二)填报志愿。报名和志愿信息采集表共设十个志愿,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市级示范性高中,一般公办高中,民办高中和办学体制改革试验高中各报一个志愿;五年制和“3+2”高职志愿二个;普通中专志愿二个;职业学校志愿二个。每个考生可选报一个志愿,也可选报几个志愿。报考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可兼报五年制和“3+2”高职志愿和普通中专志愿。
(三)信息管理。根据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号统一编排和基本信息采集标准,准考证号为12位,第一、二位为年份,第三、四位为省辖市代码,第五、六位为县(区)代码,第七位是报考类别(1为普通高中,2为普通中专,3为职专),第八至十二位为考生顺序号。商丘市代码为13,虞城县代码也是13。
(四)建档。报考普通中专、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高职学校和职业中专志愿的考生需建档,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普通高中类考生不建档。
五、考试科目与时间
2011年全省统一执行单科考试方案,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七科七卷,总分为600分。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科目
分值
备注
6月25日
(星期六)
上午
8:30—10:30
(120分钟)
语文
120
11:10—12:00(50分钟)
历史
5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00(60分钟)
物理
70
16:40—17:30(50分钟)
化学
50
6月26日
(星期日)
上午
8:30—10:10
(100分钟)
数学
120
10:50—11:50
(60分钟)
思想
品德
7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40(100分钟)
英语
120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开卷考试,考生必须坚持独立答卷,不得交头接耳、相互商量和相互抄袭。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和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是学生学业考试的一种方式,是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全市统一进行实验操作考试。考试按物理、化学、生物每科5分,三科共15分计入中招成绩。
体育是初中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的正确导向作用。今年继续实行体育加试,并按30分计入中招成绩。
六、命题、考试和阅卷
中招命题的依据是学科课程标准,体现新课程的理念和要求,加强试题与社会实践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景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杜绝设置偏题、怪题。命题有利于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详见附件)。
考试是整个中招工作的中心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要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继续把防止利用手机等通讯手段作弊作为重点,加强监考和巡视工作,对考点或考场实行信号全屏蔽,严防舞弊事件发生。切实加强对考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生的诚信教育,提高考务人员和考生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大巡视检查工作力度,省、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派遣巡视员,省教育厅巡视到市,市教育局巡视到县(区)及每个考点,县(区)教育局要巡视到每个考点和每个考场。
高质量的阅卷是确保中招公平公正的关键。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阅卷工作,选聘责任心强,廉洁自律,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加强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切实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积极采用现代化手段,提高阅卷质量。
今年的阅卷工作仍然实行分科集中评阅的办法,做到统一评卷时间,统一评卷地点,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抽调评卷人员,统一评卷标准,统一评卷进度,确保客观、公正。
七、综合素质评定和成绩呈现方式
(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综合素质评定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水平和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初级中学要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教基〔2004〕791号)精神,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综合素质评定,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C等为合格等级,可视为接近或达到初中毕业水平,应准予毕业。D等比例一般控制在1%左右。
(二)成绩呈现方式。考生的中招成绩以等级制和分数两种方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包括各学科成绩的等级和总成绩的等级,C等为合格等级。具体办法由市教育局根据考生中招成绩结合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确定。考生中招成绩和等级由初中毕业学校通知本人,同时在商丘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sqedu.gov.cn)等媒体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学业考试成绩对县、学校以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
八、普通高中录取
(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具体录取办法仍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教基〔2005〕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实事求是地核定高中学校规模,合理确定招生计划。依据招生计划、学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及考生志愿,按照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分配生一旦录取,其他任何学校不得再录取,已被录取考生也不得再选择其他学校,否则,不予注册学籍。要选聘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并及时将招生政策、计划、程序、办法、结果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要畅通咨询和投诉渠道,随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稳定秩序。
(三)完善制度,周密安排
1.完善指标分配制度。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县今年将继续将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重点向薄弱初中倾斜的办法,进一步完善指标分配制度,逐步扩大分配比例。今年我县县高中统招生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比例达到50%,并加大招生指标分配向薄弱初中倾斜的力度。享受分配生待遇的考生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且连续三年在户口所在地同一所初级中学就读。在户口所在地以外初级中学就读的考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2.落实公示制度。各地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以及考试收费标准等,要向社会公示;分配生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和办法以及拟录取名单等要在校内张榜公示。
3.健全诚信制度。要建立健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参与阅卷、综合素质评定、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并采取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4.完善监督制度。各初级中学、各高中要加强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以及普通高中录取等工作的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答复。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凡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要及时处理。
九、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录取。
按《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11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分别由市招办和职成教科具体实施。
十、奖励与照顾。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学业成绩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学业成绩照顾5分(须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和本人与父母的户口本及复印件)。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学业成绩照顾10分,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学业成绩照顾10分(须提供市级及以上侨务部门出据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台胞投资的有关证明)。
3、根据《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2004〕192号)规定,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照顾10分录取;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录取;现役军人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须提供有关证书和现役军人师级以上单位出据的证明材料,并注明所在部队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4、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须提供公安、民政部门有关证明和证书)。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迁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6、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区)高中时照顾10分(须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据的证明)。
7、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到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须提供市级以上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管理部门的文件原件)。
8、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照顾5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对三好学生、体育尖子、晨光杯体育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计算机表演赛等活动的优胜者,其奖励和照顾均体现在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享受奖励和照顾的考生必须提供享受奖励和照顾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于中招报名时一并提供给中招报名点,申请照顾并提供证件的时间截止到5月25日下午5日前,过期不予受理。
各初级中学要认真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学校负责人和具体审查人签字负责,并在校内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县(区)教育局也要明确专人,认真审核,签字负责。对弄虚作假者除通报批评外,取消当年考试资格,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十一、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全县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高中招生相关规定。发现个别学校违规招生时,应立即制止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高、初中校长为中招工作第一责任人,有关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相关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中招工作顺利实施。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中招考点原则上不设在初级中学,涉考工作人员一律从高中和小学教师中抽调。考场和评卷现场内一律加装手机信号屏蔽器,严防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中招工作千头万绪,环节较多,岗位繁杂,必须完善各种管理制度,从严治考,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中招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监管,严肃招生纪律。一是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考试。已经组织招生考试的,其成绩不得作为录取依据,并退还违规收取的所有费用;提前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审批注册。二是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擅自举办宏志班、实验班、特长班,任何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三是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分校要严格按照“四独立”的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单独核定招生计划,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单独发放录取通知书,单独编班,单独组织教育教学,单独审批注册。四是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择校生比例要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30%以下。五是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学校不准违规收费。六是端正考风,严明考纪,认真做好普通高中统考工作。
(四)搞好宣传,保持社会稳定。各初级中学、各高中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国家课程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新的课程理念,宣传省、市、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实施意见,争取社会各界对中招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招生工作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
1、2011年河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要求
2、虞城县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标签:商丘中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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