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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郑州中招政策有“四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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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1

变化一:择校生比例减少

根据国家五部委、河南省教育厅的文件,今年各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由去年的占本校统招生计划的20%降低至10%,为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打下坚实基础。我省还要求,严禁扩大择校生比例,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学生中途转学或退学时,学校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此外,今年一些学校开设的天明班不再单独招生,设有天明班的学校,从按计划招生录取的学生中选择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享受天明基金的资助。

“择校生比例的下降,天明班不占统招计划,这些措施都是为了扩大统招人数,克服了往年参与划线人数过少,分数线虚高的现象。”在采访中,郑州十九中校长梁寅峰表示,今年的政策变化对于招生学校更公平了,对参加今年中招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也更有利了。作为一名校长和市人大[微博]代表他感到无比欣慰。

变化二:照顾对象增加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精神,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照顾15分录取;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5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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