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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荆门中考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编辑:

2017-04-26

(三)考务管理

1.考务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中考办负责考试组织及相关工作,按照考试要求提前制定组考方案,报市教育局中考办备案。

2.监考巡视:考点巡视员和监考员由县市区教育局中考办选聘,实行校际之间、乡镇之间交叉监考,同一考室监考人员不能来自同一所学校,监考人员每科考前通过抽签确定考室,提倡选聘高中教师参与考务工作。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向各地派出巡视组检查、督导中考工作。

3.试卷预订:严格试卷管理,每个考点试卷数量按照考生实际人数征订。试卷袋类型分为标准袋、备用袋。标准袋分每袋30份试卷和每袋15份试卷;备用袋每袋10份试卷。5月16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中考办向市教育局中考办上报试卷及英语听力光盘订单。

三、综合素质评价

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按照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采用学生自评、互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参与的方式,按C(合格)、D(不合格)两个等级呈现,作为高中学校录取时的参考。

四、考试成绩

(一)成绩呈现

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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