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3-11
三、招生计划与录取
(一)招生计划
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由省厅直接下达,市级示范高中、民办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数由市教育局下达,其它高中学校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下达。所有计划数总和不得突破本地招生计划总额,保持普通高中与中职协调发展(普职比6:4)。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学校代码、学校地址、招生范围、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等统一向社会公示。
为推动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解决省市示范高中大班额问题,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从今年开始我市将逐年减少省、市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控制招生规模和班额,对特色高中、民办高中单独下达招生计划和单独划定分数线,推动我市普通高中特色发展。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鄂南高中将拿出30个计划分配到温泉城区各初中,其他示范学校也应依据省市要求逐步提高分配生比例,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各校招生总计划。
(二)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全部采用网上录取的方式完成。录取时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学校类别、录取批次、考生志愿、招生范围和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退档,不得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分配生录取依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并在每年5月底向市教育局报送方案,由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予以实施。
标签:咸宁中考招生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