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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8
【摘要】精品学习网为大家介绍“2013年湘潭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办法”,考生们应多了解一些中考信息,对大家会有很大帮助的。
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办法
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服务范围招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规定,遵循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服务对象顺利入学。
2、各小学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服务范围,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今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严禁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在今年6月份接受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并在8月15日前将辖区内应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监护人,督促其按时入学。学生入学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房产证)为依据。
3、初中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小学毕业生入学。一律不准招收“择校生”,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择优选拔学生。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确保服务范围内所有应届小学毕(结)业生都能在今年8月15日前接到入学通知,并督促其按时入学。
4、市区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除市直初中学校招收少数学生外(具体情况由我局与雨湖区教育局、岳塘区教育局共同协商),其余一律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5、执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小学和初中学校,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下,按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自主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择优选拔学生。
6、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残疾及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少年入学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城区学校,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户口簿、身份证、从业证明、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未就读学生除外),由住所所在地的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就读。
7、严格执行规定班额,小学每班学生人数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每班学生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
【总结】2013年湘潭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办法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希望大家好好复习。更多精彩内容尽在精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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