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岳阳中考考试工作的通知

编辑:

2017-10-19

二、考查安排

1.考查科目

(1)必测科目: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

必测科目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

(2)选测科目:英语口语,汉语口语,汉字书写,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学生任选两项)。

2.考查时间:5月30日前完成。

3.结果呈现:考查成绩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

三、综合素质评价

继续执行《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湘教发〔2016〕4号)中提出的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制度,形成学校、家长与社会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

1.评价内容。以课程标准和《中小学生守则》为依据,对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和实践能力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评价方式。综合素质评价依县市区属地管理,分校实施。学校以学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现为依据,依照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的程序,按照评价内容中五个维度所包含的评价要素和关键表现组织开展自评、互评和综合评价,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最终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结果呈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等级加评语的形式呈现。各项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性评语应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体现学生的成长,突出特长和潜能。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通过“基教平台”逐级上报至市教育体育局。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