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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8
江苏南通中考政策方案信息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各市直学校(单位):
为深化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我市中考改革,切实做好2014年南通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14年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建立和完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科学评价机制和招生考试制度;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努力丰富课程质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职业教育优质创新发展。
二、报考要求
1.报考条件
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均可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考。
2.报考规程
全市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中考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和办理确认手续。各初中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并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后确认。
本市户籍的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原在外地借读的考生,可在其户籍地招生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外地往届生、社会考生在本市初中毕业的,可在原学籍学校所在地招生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中考考生的体检、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和学业科目考试必须在同一报名学校或报名点。全市继续实行网上统一报名。
三、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中考志愿继续采取考前网上统一填报,各校于5月下旬组织考生在系统平台上统一填报,并于6月5日前完成志愿填报工作。
各地招生部门要按中考志愿填报的统一时间安排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指导,及时、完整地向考生公布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维护考生对全市招生计划的知情权,严禁限制、强迫考生填报志愿或未经考生、家长同意擅自改动考生志愿。
2.志愿录取批次
(1)提前批次:师范定向生、师范艺体类统招生和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录取
第一小批:师范定向生录取(依次选择填报志愿)
省免费幼师男生、师范艺体类定向生、师范普通类定向生
第二小批:师范艺体类统招生录取(设一个志愿)
第三小批: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录取(设二个平行志愿)
(2)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
第一小批: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录取
第二小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含普通高中艺体、科技特长生及与基地课程实施、创新人才培养直接相关的特长生)
第三小批:普通高中录取〔各县(市、区)自定录取批次,推荐生根据各地制定的推荐生录取办法提前录取〕
(3)第二批次:职业类学校录取
第一小批:师范普通类统招生录取(设二个传统志愿)
第二小批:五年制高职录取(设二个传统志愿)
第三小批:高技、现代职教体系“3+3”试点项目、中职对口单招专业录取(设二个传统志愿)
(4)第三批次:中职学校注册录取 (设一个注册学校志愿)
四、毕业升学考试
全市继续实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与初中毕业考试“两考合一”和“一考多分流”政策,未参加中考者一律不得毕业和升学。凡未参加中考的均视为辍学,并纳入当地年辍学率统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具体操作办法按《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继续推进考试内容与方式改革,优化考试结构内容,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从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和学业科目考试等方面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六项指标:①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②交流与合作,③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④运动与健康,⑤审美与表现,⑥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其中综合素质①、②项评定结果为合格、不合格,其它四项评定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具体评价细则详见《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通教基〔2013〕43号),评定结果由南通市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归口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组织上报工作于5月16日前完成。
2.学业水平测试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
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在八年级第二学期进行,由市统一命题,各县(市、区)统一组织,学校统一实施。地理、生物测试成绩呈现方式为A、B、C、D四个等级,并作为学生升学的依据(两科卷面分值满分均为100分,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以下为D级)。2014届初中学生可以再次报名参加5月26日下午进行的2015届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两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照最高等级确定。
音乐、美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等均由各校按课程标准基本要求,分学期统一组织测试与测评,测试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中的相应评价项目。
理化生实验仍按课程标准基本要求,由市组织测试,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并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中的相应评价项目。
3.学业科目考试
科目设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体育与健康。其中英语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体育与健康考试采用学生初一、初二、初三阶段的学期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两部分组成。物理与化学合卷,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文化科目考试形式均为闭卷测试。
4.时间安排
初中学业科目考试日期定于6月16日、17日、18日三天。考试用时: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5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6月16日 |
9:00——11:30 语文(包括读文、作文) |
14:00——15:40 思想品德、历史 |
6月17日 |
9:00——11:00 英语(笔试) |
14:00——16:30 物理、化学 |
6月18日 |
9:00——11:00 数学 |
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时间为4月26日、27日;初中体育考试于5月中旬前组织完成。
5.计分办法
语文、数学、英语总分均为150分,其中英语闭卷笔试部分为120分,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部分为30分。物理与化学总分为150分,其中物理部分为90分,化学部分为6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总分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部分为50分,历史部分为50分。体育与健康总分为60分。
以上科目分值总计为760分。
6.命题原则及考试范围
中考学业科目考试命题要坚持“遵循课标、紧扣教材、重视能力、贴近生活、控制难度”的原则,体现基础性、指导性、科学性、时代性和方向性。各科目具体命题依据及考试范围详见附件。
7.考试要求
中考学业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南通市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工作的通知》(通教办函〔2014〕38号)文件执行;初中体育考试按市教育局印发的《2014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通教招〔2014〕2号)执行。
考生在体育考试之前必须参加由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标准按原国家教委1994年颁发的《中等学校体检标准》执行。学生体格检查的信息按市招办制定的标准统一采集,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
8.评卷工作
全市中考评卷继续实行网上统一阅卷,分学科在各县(市、区)设点组织评卷,每个县(市、区)承担1—2门学科的评卷任务,阅卷教师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所有考生试卷实行双评,全市统一合成数据和公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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